市政协领导对有关经济适用房提案开展督查性视察
2003-6-22     

    5月28日,市政协副主席施锦祥、韩国熹、郁嘉玲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提案人,对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4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性视察。
    委员们提出的《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降低经济适用房的运营成本》、《对经济适用房的套均面积应有明文规定》、《规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落实执政为民举措》、《经济适用房要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等4件提案已列为市政协今年的重点提案,由施锦祥副主席负责督办。为了确保重点提案件件有落实,提高提案的满意率,本月中旬,市政协有关专委会曾与承办单位市建委一起,就提案内容进行促办分析和疏理、归类,并对经济适用房单户建筑面积太大、准购条件太宽、核定价格偏高、房源偏少和建立准入退出机制、限定开竣工时间等方面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抓紧、抓好落实的具体要求。
    委员们在市建委负责人的陪同下,对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管理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万家花园、东新园小区和即将开工的草荡小区建设工地,了解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划、配套设置、管理情况,详细询问了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户型、面积、价格、购买条件等有关方面的问题。视察结束后,与提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座谈。市建委副主任张良华就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向委员们作了汇报,并回答了大家所提出的问题。
    如何进一步搞好我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委员们提出: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做好经济适用房的摇号、招投标和降低公共设置建设成本;对已获得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家庭进行调查,根据需要确定面积;要加强经济适房建设的政策研究,制定有关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的连续性;要加强对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施锦祥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的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实行政府定价的微利的住房。因此,进一步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对我市的房产地产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影响。提案承办单位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高度,认真办理、落实委员的提案,确保政府满意、政协满意、委员满意、群众满意。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继续运用提案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李伟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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