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洁生
为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在杭州市政协的指导下,我区于2003年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中共下城区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通过三年多的实践,我们体会到政协“三化”建设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协自身工作的有效举措。“三化”建设的根本是制度化。从形式上说,规范化、程序化要用制度确定下来;从内容上说,政协工作为什么、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也都必须用制度来加以明确。
一、我们的主要做法
———健全政情通报制度
在区政协全会期间,我们请区政府负责人通报全年的工作安排,并以政情交流会形式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部门工作情况。在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区公安分局、经贸旅游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4位局长直接回答委员的提问。委员们根据这些职能局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一举措不仅加深了委员对这些部门工作的了解,而且对进一步推动工作和改进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年中,我们组织委员听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半年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城市管理的重点突破等工作的通报。对诸如“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区划调整等有关专题性、全局性强的工作不仅及时听取,而且深入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好的建议和对策。
———健全委员活动制度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我们除了组织各专委会、有关界别进行明查暗访、视察监督外,着重对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进行了探索,即根据区政协界别人员偏少,缺乏党派参加单位,委员分布在各街道的实际,试行建立了街道委员活动小组。委员编入各个小组参加活动,明确委员活动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政协主席、副主席和专门委员会联系指导街道委员活动小组工作。各小组每年活动至少两次,要求做到“活动安排制度化、委员履职主体化、形式内容多样化”。这种跨界别、地域性、多视角的委员活动对加强委员之间联系,沟通各部门的工作信息,促进省、市、区的互动发展有很实际的作用。
———健全委员学习制度
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放在重要位置。我们每年举办暑期读书会,组织全体政协委员、特邀成员和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共同参加。会上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通报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以使委员更好地知情参政,提高委员的议政能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同时,学习宪法、政协章程和中央关于加强统战、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除此,还专门邀请心理学专家、外事部门负责人、音乐教授讲授心理健康、外交礼仪、素质修养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
———健全“一书一册”制度。按照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有关调研、视察、专访、考察等工作的制度,我们试行“一书一册”制度,即采用“政情咨询预告书”将每次视察、调研、走访的主题、目的、时间、人员和要求,事先告知有关单位和部门,使被调研视察单位和相关人员能有充足的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采用“专委会工作手册”将专委会的日常工作、活动主题、参加人员以及相关情况等记录在册,严格按计划实施,以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二、几点建议
通过学习政协章程、中央5号文件以及加强政协履行职能“三化”的要求,根据基层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区政协专门召开有关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
(一)将基本政治制度(也即政党制度)写入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来加以明确。政党制度没有写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法律缺陷,政协章程明确为“基本政治制度”,而宪法只表述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发展”,没有明确“基本政治制度”。政协不能自拉自唱,基本政治制度应尽早写入宪法。
(二)早日出台政协工作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程细则。现在对政协工作的总体感觉,政协章程过于原则、宏观,要进一步推进“三化”建设,必须要有具体的、明确的细则来加以规范,以增强政协工作的可操作性及针对性。
(三)制订政协组织法和委员法。目前的状况是人大有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代表法,而政协没有全国委员会及地方委员会组织法和委员法,只有笼统的章程,既缺乏严肃性,也与推进依法治国相悖。 (四)城区政协设置界别时,把民主党派总支作为政协的参加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