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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洁生
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顺应新的历史潮流,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对民主监督主要内容、主要形式以及完善民主监督三个环节等再次作了精辟阐述。不仅为基层政协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民主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要求指明了方向,而且也为我区政协深入探索以“政情交流会”开展民主监督这一新形式提供了坚强的理论依据。
政情交流会,是我区政协实施民主监督的一种新探索。通过三年的实践,我们感到具有形式好、方法新、效果实,达到不仅政府、政协和委员“三满意”,而且促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目的。
政情交流会创新了民主监督形式。每年全会期间的小组讨论、大会发言以及在平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委员们都会对社会上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比较重视。以往,我们多以简报或《见闻与建议》专报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虽然有不少得到区领导批示并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可也有一些反映的意见建议不能到达政府有关部门,或不能按领导批示进行认真落实,这难免给委员有“讲了也白讲、提了也白提”的感觉,时间一长,就出现了“多讲不如少讲、少讲不如不讲”的消极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委员参政的热情,影响了议政的实效。
针对民主监督存在的这种不足,我们于2003年开始,尝试“政情交流会”这一民主监督的创新形式。政情交流会的形式类似记者招待会,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场听取及答复委员们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今年的政情交流会,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办和区安监局组成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构成的4支团队,到会接受180多名委员、列席人员的现场提问。委员围绕部门职能,就教育公平、社区卫生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公共安全等15个问题当面提问,各部门负责领导直接一一作答。
政情交流会的监督很直观,意见建议不作什么“筛选”、“分析”,无论问题尖锐与否,部门愿听与否,委员都要反映,领导都得答复,这无疑令民主监督力度大大增强。由此可见,政情交流会是一种发扬民主、强化监督的好形式。
政情交流会完善了民主监督环节。中共中央〔2006〕5号文件明确“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而政情交流会作为政府、政协、委员之间互动的一个“舞台”,其过程中的知情、沟通、反馈环节则成为政府、政协与委员间的一根“链条”。实践证明,不仅连得起、动得开,而且效果佳、反响好。如今年全会前,区政协首先向全体委员们寄发关于召开“政情交流会”的意见征询表,广泛征求委员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的意见建议。通过集中整理,我们发现大多数委员今年关注的重点是有关教育公平、社区卫生服务、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根据这种实际,我们通过主席会议研究,决定请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个部门参加政情交流会,并回答委员的当面提问。四个职能部门对政情交流会十分重视,专门编印介绍本部门职能、工作近况的资料,寄发给各位委员,以方便委员更多了解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情况。而委员们在确定这四个部门后,也积极地深入社区、走访群众、贴心交谈,将普通百姓渴望解决的一些问题再次进行收集、补充、整理。
交流会上,四个部门领导根据委员提出的问题,有的当场表态落实,有的细述方案措施,有的解释个中原因,直到提问委员满意为止。一番沟通和交流,委员们对部门领导答复真诚、恳切,面对问题不回避,面对成绩不邀功,面对责任敢承担表示满意。职能部门领导也感谢政协为沟通部门与委员之间提供了一个好平台,感激委员提供了富民强区的“良方”、加快发展的“良策”、维护稳定的“良言”和改进工作的“诤言”,并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用好公权力,提升公信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政情交流会丰富了民主监督内容。政情交流会很直观,数百双眼睛看着,数百对耳朵听着,办事能力谁强、办理方案哪个更完善,一目了然。因此,做好政情交流会的准备工作显得十分关键,对委员、部门的提问和回答要求也较为“苛刻”。因为其互动性,对委员来说,若调查不够、了解不深,就会没有问题可提,而对部门领导来说,就必须充分准备,细致思量,周密思考,否则就会出现答非所问、或者无言以对,出现冷场的局面。在这种压力下,委员和政府职能部门就须多花心思调研,多想点子办实事,从而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增强政协委员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使命感。
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而在政情交流会上,委员大胆提出问题,咨询职能部门领导是委员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因此,在平时必须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政协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多与委员、部门联系,了解委员关注热点,知晓部门办事难点,努力架构起委员、部门间的沟通桥梁,为委员了解部门创造条件,为部门赢得支持开辟途径。除此,还须积极组织或引导委员能自觉深入社区、贴近群众,多渠道掌握民众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通过政情交流会等多途径地向政协、职能部门反映,当好“参谋”角色。
职能部门要敞开“胸怀”,不设卡、不设槛,要具有敢让委员参与监督,配合委员监督,乐让委员监督的思想,积极为委员参与民主监督创造各种条件。同时也要认识到,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案,及时给予正式答复,也是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促进工作作风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办理中,应多听取提出提案委员的办理意见和建议,真正使提案的办理要求落到实处,让委员更多更好地了解部门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成绩,为委员知情参政、开好政情交流会积累素材,准备好条件。 政情交流会是我区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创新和探索。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与委员的提案、政协常委会建议案、专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行风监督和对口协商等监督形式结合,一定会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会创出特色和更加富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