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者寿
发展心理卫生事业,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广大心理卫生工作者的执着追求和敬业奉献精神。但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首要环节,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
从杭州市近七八年来的实践看,党委政府对心理卫生事业是否真正重视和支持,主要看两条:一是思想上、理念上是不是与时俱进,认识到位;二是工作规划、制度设计和具体举措是不是求真务实,落实到位。
(一)
党委政府为什么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呢?这从思想理念上来说,着重要认清和确立三个观点:
第一、重视和加强心理卫生事业,是党委政府在领导思维和工作方式上因时而变、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
为什么生活富裕起来了而心理问题、心理疾病反而多起来了呢?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与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有关系。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多年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使社会既充满了生机,又带来了某些危机;既激发了活力,又带来了压力;人们因此而有了更多的自由,但同时也有了更多的约束;有了更多的选择,也有了选择时的烦恼;有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但也对带来的风险和可能的失败心存恐惧与焦虑。总之,比之计划经济年代,人们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明显增大了,加上我们见事不敏,认识滞后,向全民普及预防心理疾病的知识做得很不够,于是患心理疾病的人群逐渐多了起来。因此,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和统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领导,就要顺应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转变思维观念,把重视加强心理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纳入到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实现全局目标之中。
第二、重视和加强心理卫生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杭州市委、市政府早在1998年8月26日印发的97号文件中就指出:“心理卫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石。加强心理卫生工作,提高人的心理素质,对于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持社会生活正常秩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人在1999年9月刊载于中国《心理与健康》杂志的一篇文字中曾经提出:“重视和加强心理卫生工作,标志着党委和政府领导确立了一种新的发展观。现在有两种发展观:一种是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观,这种发展观已经过时了。另一种发展观,不再单纯地以经济增长为目标,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未来的人类可持续生存发展为目标。……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关系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这就符合新的发展观的要求。”这是7年多前说的一段话,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这样的认识大体上符合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个全新理念的。
当年在此文中还说到:“看看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消极现象和腐败现象,那些道德低下甚至有犯罪行为的人,我认为首先是因为发生了心理失衡、心理障碍,逐渐使自己的思想误入歧途,走进了死胡同,因而才做出不道德行为,干出犯罪行为。”“有些领导班子存在的一些不团结现象,机关干部中经常产生的一些相互摩擦、不融洽的问题,不完全是利益矛盾所引起的,其中不少是由心理素质问题所造成的。”现在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就更加凸现出加强心理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治也者心也,安也者心也。”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求每个社会成员能“心平、心安、心顺、心和”,有一颗爱心,做到尊重人、帮助人、欣赏人和宽容人,而这些都要求我们重视加强全社会的心理卫生工作。
第三、重视和加强心理卫生事业,也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客观需要。
本人于7年前在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第8卷第2期上刊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哪里来?》一文,已故陈学诗老教授曾亲自为此文写了二、三百字的编者按。我在文中特别说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的是提高人口素质,特别是要在各条战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所谓高素质就是要求有较好的理论思维和理论修养,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共关系能力,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但这些高素质要求,首先离不开健康的心理素质这个基础,因为心理素质的优劣影响着前三项素质的发挥和提高。”
基于当时这样的认识,我在1999年杭州市政协报送全国政协的信息中向中央高层提出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更新组织人事工作观念,在对各类干部的考察、评价、录用、选拔、晋升中,都要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令人感到鼓舞和欣喜的是,7年后的今天,党中央已把心理素质情况列为考察领导干部4项重点内容之一。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同志在去年9月的一次全国视频会议上指出:干部的心理素质“主要看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是否有良好的心态、宽广的胸怀、坚强的意志、昂扬的精神状态。”还特别强调:“考察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纪检、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时,尤其要注意对心理素质方面情况的了解。”据我记忆,把心理素质情况正式列入考察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在中共干部工作史上还是第一次,它反映了党中央在选人用人理念上的与时俱进。这对全国广大心理卫生工作者来说也是一个令人欣慰的信息。
(二)
加强心理卫生事业,思想认识是否真的到位,最终还必须看各方面的实际举措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像杭州这样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城市人口已超过400万的特大型城市,如何夯实心理卫生工作的基础,为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办好实事,这是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在思考的一件大事。近几年来,杭州市着重在组织领导、建章立法、服务网络和公共财政等“四个保障”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并日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第一、把心理卫生工作切实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建立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杭州市早在1978年就建立了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1998年7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把心理卫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并印发[1998]97号文件,作出六项决定:(1)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要将心理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2)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网络体系,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市政府将落实心理卫生工作经费;(3)制定全市心理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心理卫生教育工作目标;(4)大力加强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要像重视普法工作那样重视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5)加强心理卫生的科研工作,建立起一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心理卫生工作队伍;(6)对心理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重点抓好基层、社区的心理卫生工作。
1999年8月,又根据市委、市政府[1998]97号文件精神,杭州市建立了“心理卫生工作办公室”,作为杭州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一个常设办公机构,统一负责对全市心理卫生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协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办公室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老龄委、团市委、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等十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所组成,并规定了八项职责任务,在分管副市长的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2004年5月还建立了“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两年来共接听18905个热线电话,受理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并及时对“云娜”台风、印度洋海啸杭州游客、云南文山洲和浙江温州地震灾民以及三峡移民、疑为食物中毒的小学生群体癔症样发作等进行心理干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过近六七年来的努力,杭州市已逐步形成了“党委协调、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社区干部、治安民警、病人家属及邻居为依托;工疗站为枢纽;家访小组和工厂监护小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从而确保心理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制定地方法规,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为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杭州市近年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已草拟了《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条例》(草案)分“总则”、“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心理健康促进”、“精神疾病的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和康复”、“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56条。2005年1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正式决定把精神卫生立法列入程序;2006年3月,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并作为政府议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条例》(草案)有望今年年内可颁布实施,这将使杭州市的心理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三、加强心理卫生服务的基础建设,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
党委政府对心理卫生事业的重视和支持,不能坐而论道、做表面文章,而必须求真务实,夯实基础,把工作落实到社区基层。杭州市为此正在采用试点带动全面的方法,积极探索构建“心理卫生四级服务体系”,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区(县市)、街道(镇乡)和社区(村)四级心理卫生服务的组织体系和技术指导网络的建设。这四级服务网络各有不同的任务要求:
市级(四级):主要是规划全市心理卫生服务模式的开展、指导和考核;提供各种心理疾病的咨询和治疗;组织心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区级(三级):制定全区(县市)心理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对各街道(镇乡)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公众心理卫生宣传和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服务;提供一般心理问题的心理咨询,开展常规的心理治疗;为辖区内学校、企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等。
街道级(二级):开展常见心理问题(如人际恐怖、学习、婚姻、人际关系等问题)的咨询工作,开展公众心理卫生宣传和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服务;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的早期预防和及时报告等。
社区级(一级):在公共卫生联络员的配合下,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咨询团队为技术指导,在社区开展一般心理问题的心理辅导;开展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及时获得和上报有关心理卫生服务的信息等。
通过这四级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各级心理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切实提高群众的心理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心理卫生服务的需求。
第四、确保心理卫生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必需的财力保障。
心理卫生工作中的不少基础性建设,属于社会公共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其必需的资金投入和费用开支,应该由政府的公共财政来负担。这是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的重要体现。杭州市从2003年开始明确规定:市级心理卫生专项经费按市区人口每人每年0.5元下拨,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技术培训、检查评估、扶持工疗站建设和精神病康复者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开支。以2005年为例,市本级财政实际拨款为四个“一百万”(工疗站一百万、心理干预一百万、心理卫生一百万、精神卫生一百万),各区(县市)政府财政拨款达536万元,两级政府财政支出合计达近千万元的投入,从而支撑了全市心理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全社会有各种心理问题的人群也在逐渐扩大。党委和政府重视加强心理卫生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就越来越成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相信,只要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了,政策对头、措施到位了,广大心理卫生工作者的责任心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了,我国的心理卫生事业必将出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