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健雄
前一时期,几乎同时有两则关于工资的新闻。一是中新网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这位副部长称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据调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另一则是中国青年报的消息,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强调,目前我国在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绝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据另一种说法是没有一个地区达到了这个标准——笔者按),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少数地区没有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将劳动者的“三险一金”纳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一些用人单位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社会平均工资法”是国际上通用的方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实际上这是对工资收入差距的一个考量。这个考量方法,说明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收入差距是较小的。
如果我们把上述两则消息放到一起来读,那么,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与最低工资收入人群的差距,达二、三十倍。如果考虑到一些地区的特殊个例,如甘肃渭源县民办教师月工资只有40元,(舍弟刚去那个地方做了实地考察)那么差距就在三百七十倍以上了。
问题在于,垄断企业往往还亏损,譬如银行业,近年来国家先后拿出约占GTP总量三分之一的巨额资金来填补坏账(当然也有其必要与合理性)。上述步副部长提及的电力部门,据国家发改委《电力行业2005年运行分析及2006年趋势预测》的报告,去年亏损企业达1280户,亏损额达127亿元。而这些亏损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更远高于部门平均水平,一个基层部门负责人的年薪就有百万以上的。
那么,他们到底在拿谁的钱,凭什么这样拿钱?这样管理与拿钱,为什么能仍踞其位?问题的存在无疑与制度设计有关。
至于劳动者的低工资,当然与劳动力市场供应充沛有关。但亦不排除制度原因,即以现行的运作模式,工人与厂方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与可能,就连拿不到工资的现象也比比皆是,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至于多少的争执,一旦发生矛盾,地方政府往往站在资方一边(名曰保护投资环境)。
这两天还有一则消息,是金融大鳄索罗斯在离开北京时说的:如果3年之内中国还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话,中国的国家安全系数将降到危险的境地,中国的社会稳定将处于动荡状态。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和更大多数人的非工资收入有关。
鄙人老朽,是读过马克思的,以老人家的理论(这是载入宪法的国家指导思想)应当如何来看这些现象?而解决之道又在哪里?不能不觉着迷惑,迷惑之余,我有和索罗斯一样的担心。
愿闻高人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