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杭州市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市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政府组织已达2966家(基金会因登记权限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而未计算在内),其中社会团体1920家(包括专业性团体、行业性团体、学术性团体和联合性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1046家。同时还有许多民间自发形成的、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实际却在发挥作用的“草根”组织。这些非政府组织涉及我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已成为促进我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其自身也成为新社会阶层人士相对集中的领域。
如何在政治体制的框架内广泛吸收非政府组织中的代表性人士,已成为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协应在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上反映这种社会构成的新变化,并在履行职能中引导好、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以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这不仅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更是人民政协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政协在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上尚存在不足
1、没有设置非政府组织成员相对集中的新社会阶层界别。如法律界别。目前,我市从事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工作的人员众多,仅律师事务所就有97家、专职律师1200多人。包括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已成为我市新的活跃的社会阶层,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我市政协界别设置中,尽管也有部分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担任政协委员,却都分散在其他界别。现在设置法律界别已显得越来越迫切。
2、在委员构成中尚没有把非政府组织中的代表性人士吸收进来。在八届市政协委员会465名委员中,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委员很少,很多非政府组织和成员相对集中领域的界别也没有吸收他们的代表性人士担任委员。
经济界别。目前市政协经济界别中,委员绝大多数来自国有经济和经济主管部门,私营经济、民营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外资、中外合资等经济成份的委员很少,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评估师协会、旅游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委员则是空白,这与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现代服务业大市不相适应。
农林界别。目前市政协农林界别覆盖范围基本上限于农委系统,委员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组成,缺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代表,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社会救济福利团体界别。目前市政协社会救济福利团体界别仅覆盖民政系统,缺少社区服务、社会慈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人士,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相距较远。
教育界别。目前市政协教育界别中来自民办中小学(浙江绿城育华学校)的委员只有一名,杭州为数众多且已发挥重要作用的民办高校、成人学校、培训学校、社区学院却没有代表担任教育界的委员,与杭州教育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3、在履行职能中还没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一是由于政协没有设置一些非政府组织的界别,再加上现有委员构成中来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性人士又少甚至是缺乏,这本身就决定了政协在履行职能中难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二是尚没有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联系机制,它们的诉求尚难以通过政协渠道表达。三是在目前政协在履行职能中已十分重视来自社会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专题议政会和协商会都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倾听社情民意的情况下,真正来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少或是没有。由于市民代表的选择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参会的市民代表还难以全面反映一个群体的利益诉求,这就使这部分社情民意的真实性、全面性大打折扣。
二、对新时期政协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建议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出发,对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建议市政协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时,抓住明年换届契机,认真研究非政府组织在我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在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上及时把他们吸收进来,并在履行职能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增设非政府组织成员相对集中的新社会阶层界别。当前,人民政协在非政府组织成员相对集中的新社会阶层中设置界别的条件已成熟。建议政协在换届时,增设法律界别,吸收律师协会、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的代表和律师、高等院校的法学专家、法院、检察院、公证系统、基层法律工作者中的代表性人士担任委员,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特长,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调整部分界别委员构成。
如在非政府组织成员相对集中的新社会阶层中设置界别的难度较大,则应重点对现有的界别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吸收一些相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人士担任委员。
在经济界界别中,增加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评估师协会、旅游协会、个体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性人士担任委员。
在农林界界别中,增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代表性人士担任委员。
在社会救济福利团体界界别中,增加社区服务、社会慈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人士担任委员。
在对外友好团体界界别中,吸收民间友好团体等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人士担任委员。
在教育界界别中,吸收成人教育协会、民办中小学协会、社会力量办学协会的代表担任委员。
3、在履行职能中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一是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联系机制。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为载体,加强与各自工作领域的非政府组织的联系,定期沟通与走访,疏通非政府组织与政协的渠道,使它们的诉求能及时地通过政协渠道表达。二是在非政府组织中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队伍。在非政府组织中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队伍,把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及时通过政协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做到早觉察,早预警,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可以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有效起到“哨兵”的作用。三是政协专题性议政会和协商会邀请的市民代表应有来自相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代表。这样既可以使他们能够在政协的舞台上,有序地参与政治,代表其成员和联系的群体充分表达他们的政治诉求,维护他们的群体利益,又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社情民意,利于决策更科学和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