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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协商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孙 跃

    协商,就是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政治协商已经成为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我国,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加深对政治协商有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对于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治协商的概念和涵义

    在中国,要了解什么是政治协商,首先要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因为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决定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取得统一认识,然后再形成决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在地方各级人大中,均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以更好地参政、议政并发挥监督作用;在人民政协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方式,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产物,体现了政治行为的文明。政治协商是一种政治制度文明,是人类在追求民主社会中探索出的一种有效方法。政治协商不光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20世纪后期西方政治学领域也兴起过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协商民主是充满活力、在制度上可行的政治模式,有助于破解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选)民主的缺陷。我们进行政治协商的目的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增进相互沟通和理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一论断强调,协商民主是同选举民主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政治协商,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体现了中国人民兼容并包的政治传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

    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前提。我国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有关统一战线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说得具体一点,主要是国家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国家重要的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领导人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根据这些总体内容,各地还可以从实际出发,对政治协商的内容进行具体化,以便于使政治协商的内容更加明确、具体,便于实施。如中共浙江省委就对政治协商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内容。中共杭州市委也结合杭州市的实际,对政治协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提出政治协商的十一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这些具体的规定,使地方政治协商的内容更加明确,更加便于实行。

    在政治协商的内容中,发展问题是协商的主要内容,社会和谐问题是协商的重要内容。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通过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和取得成效的关键。

    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原则

    明确政治协商的原则,有利于政治协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利于政治协商的顺利进行。《意见》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政治共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在政治协商的过程中认真坚持和遵循。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加强对同级政协的领导,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意见》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作为原则,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对进一步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还明确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意见》规定:协商的议题要提前通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并提供相关材料。这既对中共党委提出了要求,也对民主党派提出了要求。因为民主党派收到议题后必须很好地进行研究,开座谈会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研,以便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对政治协商的做法以文件形式规定下来,意味着今后各方面都要按照文件来执行,政治协商不再会因为领导人开明程度和认识高低不同而改变。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组织构成和代表性,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有序参与,畅通了利益表达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入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同中共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要求。

    从我国的政治实践来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协商。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进行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第二,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重要情况,就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候选人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第四,选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和县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第五,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

    现在我国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渠道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会,专题座谈会等;人民政协内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

    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政治协商中,要特别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在政治协商中要注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与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也是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独有特色。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之一,是人民政协最早确定的一项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是整个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政协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加强政治协商工作,使政治协商规范化,必须注重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增强政治协商意识。政治协商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方式,并不是人人都能充分认识并自觉运用的。因此,在政治活动中自觉提高对政治协商的认识,并将其认真运用于政治活动和决策过程中,就显得十分重要。这首先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把政治协商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环节,作为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真正把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政治协商要制度化。实践证明,政治协商要是没有制度作保障是难以开展的。坚持并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在党委、人大、政府一些重要决策作出之前,重要法律制定之前,重要措施出台之前,听取政协的意见,利用政协这个平台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协商讨论,是我们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形式。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把“三在前”纳入党委、人大和政府重要决策制度,列入决策程序,这是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政治协商要程序化。程序的基本涵义是指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体现为按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步骤来做出决定的过程。程序的重要性是对事不对人,是事先约定的规则,这种约法是公认的正义和承诺,具有神圣的权威性。程序是制度的具体体现,程序化是制度化的延伸和具体化。如果没有具体的程序,也就难以保证重大事务和重要决策的先商量后决策,难以真正做到充分协商,就难以使政治协商得以规范和落实。因此必须加强政治协商的程序化建设,保证政治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政协职能的履行具有制度和程序的保障,使政协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作者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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