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已经确定

陈 真

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共收到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626件。会议结束后,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审查立案会议,对全部意见建议进行审查,经审议确定立案576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2.01%。按照《政协杭州市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的产生办法和办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审查立案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和推荐,从提案涉及的各类别中,筛选出一批内容重要、质量较高的提案作为今年重点提案的初选名单。在与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联系沟通后提出重点提案的建议名单,经公示征求市政协委员意见,并经市政协八届40次主席会议审议,最后确定12件提案作为2006年的重点提案。这些提案是:民进市委会《建设下沙“副城”  打造世纪精品》,九三学社市委会《关于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若干建议》,民盟市委会《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致公党市委会《把运河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的建议》,农工党市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的建议》,民建市委会《对保护和发展老字号的若干建议》,钱峰委员《关于加强对医疗广告监管力度的建议》,民革市委会《以社会公平为基础   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马振玉等委员《关于尽快新辟一处回族公墓的提案》,市工商联《关于我市行业协会改制转型的几点建议》,黄美健委员《呼吁对我市儿童实行大病保险及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基金》,赵剑平等委员《建议将原文物公司的国有文物尽快纳入文物管理体系》。

为加大对重点提案的督办力度,今年继续实行主席分工督办制度,以提高重点提案的运作层次和办理力度。(陈   真)

对保护和发展老字号的若干建议

民建杭州市委会

边福茂、胡庆余堂、张小泉等众多老字号是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近一半老字号已经消失,超过1/3的老字号经营状况一般或困难,只有16%的老字号经营状况较好。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亟需引起重视。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老字号,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和物质生活需求,丰富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我们建议:

1、明确保护理念。保护老字号,不是保护落后衰亡的企业、产品和服务,而是对具有杭州特色的传统技艺和民族特点的老字号商品及服务进行保护,对具有古都风格的老字号建筑进行保护,对蕴含在老字号中的文化价值进行保护。

2、区别对待。一是建立老字号博物馆,对我市所有老字号特别是已消失的老字号的图片、器物等历史资料进行收集、陈列、展示。对已消失但仍具潜力的老字号,可采取多种途径使其重现市场,服务大众。二是对经营困难的老字号,政府应积极推动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使其焕发新春。三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老字号,政府应在企业搬迁、土地使用和财政税收上予以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3、加大保护力度。一是尽快出台《杭州市保护和发展老字号的规定》,明确有关政策,促进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二是设立杭州老字号保护发展专项资金。三是细化《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保护和整修老字号建筑。四是加大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老字号商标、商号的不法行为。

4、实现与旅游、文化产业的对接。一是出版一批反映老字号的书籍和画册,传承历史文化。二是把老字号博物馆和老字号企业列入杭州游的线路内容。三是老字号企业应积极开发更多杭州特色的美食、工艺产品和旅游产品。四是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扩大老字号的影响。

5、充分发挥老字号企业协会的作用,为老字号企业特别是那些有志于建成老字号的“准老字号” 企业做好服务、引导等工作。

关于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工程的若干建议

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

2005年全市完成47个示范村、353个重点整治村的建设任务,大大超过原定计划。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建设资金不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足,另一方面经济薄弱村的配套资金跟不上。二是村庄规划滞后。缺乏合理内涵,功能分区不明确,没有很好地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三是相关管理不协调。四是农民参与度不高。鉴于以上问题,建议: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拓展经费筹集途径。建议把原来每年1500万元的资金安排提高到2000-2500万元/(2006年到2008)。同时转变政府对新农村的扶持方式,变事后奖励为事前投入或事前部分投入,变现金奖励为物质投入。对地形测绘费、规划费等作相应减免。动员、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百千工程”建设。

2、科学编制新农村规划,避免盲目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划分村庄工农生产、村民生活、文化娱乐等功能区,合理安排公共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出地方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与民宅。

3、节约土地资源,杜绝浪费现象。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切忌一刀切。严格控制个人建房占地面积标准。更多地注重盘活土地存量资源,充分利用废弃地、空闲地和宅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突破农村改革深水区,实现协调健康发展。继续撤并乡镇,裁减冗员。深化基层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县、乡财权与事权,确保乡镇集中精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以解决农民“看病难、就学难、养老难”等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快农村保障体系建设。

5、建立工作新机制,激发农民建设活力。改变长期以来“自上而下”、以“抓项目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自下而上”、激发农民建设活力的工作新机制。通过宣传、培训、引导等措施,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建设自己的新家园。

关于我市行业协会改制转型

的几点建议

市工商业联合会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按照政会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转,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我市各类行业协会组织逐步从原来的行政依附型向独立的市场主体型过渡,但不少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管理、行业协调等方面没有真正发挥出在市场的主体作用,为此,我们建议:

(一)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及履职的权利。特别要发挥好行业协会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订行业标准,参与行业规划,授权资质审查,以及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等职能,同时,维护好行业利益,搞好为会员企业服务,协调好行业发展,组织本行业产品展览展销和招商,推介本行业名优产品;开展行业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人才交流和技术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代表行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贸易补贴等。当然也要明确对行业协会的限制条款,及受政府监督的约束条款。此外,政府在推动行业协会的改制转型中,应该在对新组建行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对社会开展有偿服务、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等方面制订相应的政策。

()确立行业协会独立地位,恢复行业协会的民间身份。目前行业协会在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要与政府部门的彻底脱钩,使之真正成为替代政府对企业微观经营活动进行帮助和协调的独立性社团主体。在改革中,要摘掉“红帽子”,还行业协会民间身份。对于现有在行业协会兼职的政府官员,必须辞去公职或退出协会。要彻底打破“挂市场名字、戴政府帽子、做行业轿子、供官员兼职”的“官方半官方”行业协会现象,使行业协会真正代表企业,走入市场,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人”。大力支持和组建纯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组织,通过资源整合和重组,逐步形成适应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完备的行业协会、商会结构体系;并逐步形成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产生、运作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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