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嘉玲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八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收到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693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641件,立案率92.23%。截至2005年12月底,全部提案办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从提案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575件,占提案总数的89.70 %。所提建议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落实的66件,占提案总数的10.30 %。没有立案的52件意见建议作为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一、提案办理情况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各级各部门领导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高度出发,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推进本部门工作的动力。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直接参与研究,主动协商办案,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围绕统筹发展 建议宏观调整
近年来,我市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委员们提出具有宏观性、前瞻性的提案115件。这些提案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民革市委会提出《完善农村现代化目标体系,切实维护保障农民利益》的提案,被确定由市政协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指出提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充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内容。市农办为此对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再次进行全面评估,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九三学社市委会提出启动传统工业升级工程,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提案,市领导作了专门批示,认为传统工业升级工程关系到增强发展后劲,提案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建议。张少华、沈建平等委员提出尽快出台“企业总部落户杭城”政策、加快淳安农村能源建设等一些建议被相关部门作为制订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针对城建城管 建言科学可行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占较大比重,共262件,占提案总数的40.87%。委员们对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了科学可行的建议。致公党市委会提出注重细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市城管办认为建议针对性强,充分吸纳了具体措施。桑坚信委员提出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努力建设“健康城市”的建议,立意超前,对我市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具有推动作用,市政府已在2005度的财政预算中拨专款对建设健康城市开始做前期工作。刘秋敏等委员提出加强钱塘江水源保护工作;韩容等委员提出加大出租车管理力度;李春根等委员分别提出加强经济适用房售后管理等建议都得到了承办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三)关注教文卫体 献计以人为本
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这方面的提案有94件。委员们围绕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承办单位积极予以采纳。民盟市委会提出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和市妇联提出实现普及学前幼儿教育目标的提案,市教育局认真采纳建议,着力解决在杭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并将进一步落实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王涤委员关于开展“热爱杭州、热爱乡土”活动的提案,得到市委宣传部的肯定,表示要利用各种公共媒体来开展热爱乡土教育的活动。胡泽之委员提出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赵国秋委员提出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李耀伦委员建议把杭州中山中路建设成历代名人一条街等提案,各承办单位都认为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四)重视社会稳定 谋划和谐杭州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社保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杭州,是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这方面的提案有170件,一些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政策或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农工党市委会提出促进我市城镇劳动力就业的提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建议切实可行,对推动我市再就业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吕炳源委员提出制定《杭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的建议, 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推动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出台。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充分吸纳罗红英委员提出的加大社区投入、充分发挥社区职能的提案,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城市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建设。方治平委员提出征用土地要确保农民终生受益,对解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提案委员会主要工作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做了以下工作:
(一)争取领导重视,促进办理落实
要使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于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提案委员会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一是重点提案坚持做到重点协商和沟通。重点提案经主席会议审定后,以市政协办公厅名义发函,分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批阅,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重点提案得到较好的落实。去年确定的14个方面18件重点提案,有7个方面的重点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市工商联提出扩大民资投资领域,推进我市和谐创业的建议,市委主要领导作了二次批示。为此,市委政研室组成调研组,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放宽准入,完善措施,加速发展的对策。二是集体提案报送党政领导阅审知情。为使集体提案能较好地落实办理,提案委员会从中筛选出事关大局或群众呼声强烈的集体提案,送交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落实。如民建市委会的《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建议》和民进市委会的《我市食品安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两件提案,分管副市长作了批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有关部门结合提案,组织力量,对我市食品安全作了专题调研,充分吸纳了提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协调沟通,推进提案办理
为形成工作合力,提案委员会成员分成若干工作组,走访了市建委等8家重点承办单位和提案承办大户,参加了市公安局等14个单位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听取承办单位领导关于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商讨提高办理质量的办法,并就办理疑难提案的方式及进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通过检查、走访、座谈,全面了解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为提案办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作氛围。
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反馈是促进办理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提案委员会通过与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联系,认真抓好提案反馈意见的复查续办工作,使反馈率上升到78 %以上。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507张,其中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391张,基本满意的115张,不满意的1张。在督办过程中,提案委十分重视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答复的分析、协调和督办。对一些经过努力能够办理,而由于各种原因被忽视或落实措施不够具体的提案,及时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进行再次办理;对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或按有关规定不能解决的提案实事求是地向提案人说明原因。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提案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全国政协和浙江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市提案工作情况,组织修订《杭州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分别召开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各区、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座谈会征求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21条,并将意见建议充实到《条例》中。
为规范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协办公厅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了《杭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从办理提案的领导参与率、办结率、面商率、落实率等9个方面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开展民主评议,推动提案落实
为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提案委员会组织提案人和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向全体委员和政协的各组成单位寄发《民主评议提案承办单位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评选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依据。
(五)广泛宣传提案,努力提高实效
为了不断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要求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报道提案工作情况。会后,对部分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提案在多家媒体上进行宣传;对办理提案工作质量较好的部门也进行了报道;并经常邀请新闻单位对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和视察督办活动进行专题报道。通过《中国政协》、《人民政协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提案工作的专题及新闻稿近百件。
(六)评选优秀提案,突出质量内涵
提案是履行政协职能的有效方式之一。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的各组成单位,积极利用提案提出了许多价值的建议。为了促进提案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杭州市政协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对市政协八届三次和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进行了认真评选,并经市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改革医疗收费制度,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等26件提案为优秀提案。其中集体提案9件,个人提案17件,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予以表彰。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提案调研不够深入,所提建议过于笼统;少数提案立案标准掌握不够严,影响了办理质量。二是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有的承办单位忽视办理质量,答复相对粗糙。三是对承办单位进行有深度、多形式、有重点的检查督促不够;对充分运用媒体扩大对提案成效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06年工作思路
各位委员: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齐心协力,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标准
要坚持以质量求发展,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按照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引导政协委员树立精品意识,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提出具有现实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加强审查工作,严格立案标准
根据《政协杭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有关规定,对案文进行严格审查,对选题确有价值但内容不具体或一案多事或案文不规范的提案,及时请提案者修改补充。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转为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送交有关部门参考。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同时注重发挥提案委员会的监督协调作用,对重点、难点提案,通过视察、走访、座谈、委员面商等形式,推动提案的办理工作。继续坚持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并把重点提案的督办与各专委会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督办,使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服务意识,发挥桥梁作用
努力为委员“知情”创造条件,除搞好全会期间提案的集中征集外,平时要认真组织委员参加调研、视察,引导委员经常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处理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动提案的办理与落实。不断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提高协调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效果,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各组成单位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宣传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的事迹;宣传重点提案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结推广优秀提案的典型经验,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今年是实施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面临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希望全体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充分认识“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紧紧围绕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关注民生,反映民意,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为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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