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方忠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12-09
临平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方忠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12月6日政协第一届
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区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一届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方忠伟同志为政协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免去:
罗昌武同志的政协杭州市临平区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