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3日讯(记者 祝梅)“《决定》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单列一章,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补上农业农村短板、建设农业强国的现实选择,是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表示,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勇毅前行、勇立潮头,持续探索奋进,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先行注入强劲的改革动能。
“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在全国最早发布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纲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王通林介绍,202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4万元大关,连续39年居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86,连续11年呈缩小态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
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决定》提出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王通林表示,对标对表《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将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主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切口,重点做好“地、产、人、富、融”五篇文章。
稳妥审慎,做活“地”的文章。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地提质扩面。深化耕地“多田套合”改革,优化生产空间布局,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深化宅基地改革,探索农房出租、入股、合作等盘活利用方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分成比例。完善落实乡村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
全链挖潜,做大“产”的文章。深化粮食安全改革,构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深化农业“双强”改革,完善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构建农机装备研产推一体化体系,健全智慧农业发展机制,推动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全覆盖。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机制,建立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深化“土特产富”集成改革,完善绿茶、杨梅等“土特产”全产业链培育机制。
激活动能,做强“人”的文章。实施“青年入乡”集成改革,完善青年入乡招引政策体系,加快培育十万农创客、百万新农人。构建乡村人才“四链”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四级体系,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深化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制度改革,优化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乡村一线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完善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机制。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立统一应答中心,完善“农呼我为”快速响应机制。
扬长补短,做实“富”的文章。深入实施“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促进强村公司规范提升、稳健经营,推进“片区组团”发展,鼓励推行“飞地”抱团模式,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完善村庄经营发展机制,因地制宜推行整村运营模式,健全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多途径探索农民持股模式。完善新型帮共体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完善经济薄弱村“一村一策”帮扶制度,“一县一方案”支持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做深“融”的文章。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构建“141X”乡村规划体系,科学制定“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做好城乡公共服务整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推动公共服务“七优享”向乡村覆盖延伸。实施“四治融合”改革,完善多元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机制,深化移风易俗,完善党建统领“网格智治”体系。
“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增收致富等重点,浙江将抓紧制定出台深化农村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尊重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为前提,推动我省‘三农’工作承载群众更高期待,改革实践惠民有感。”王通林表示,坚持不懈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浙江将谋细抓实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持续为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