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四次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建议 |
2020年06月30日 10:57:37 星期二 |
(市政协社会福利、少数民族、宗教界别小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迁入城市获取新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也随之产生。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甚至产生一些极端行为,或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现阶段,全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作为经济强省浙江的省会城市杭州,开启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以卓有成效的举措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依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挑战。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现状 近年来,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惠及广大农村儿童,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取得一定成绩。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 1.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制度化。市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126号),加强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救助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2017年市民政局联合8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减少20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改善。 2.群团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团市委牵头培育青少年社工人才,联合多部门开展暑期“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市妇联联合市民政局在淳安、桐庐开展“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临时照料、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等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3.社会关爱力量参与度逐渐加大。2019年,市关爱困境儿童基金项目为桐庐、建德等地贫困家庭的农村留守儿童量身配置康复器材。市民政局连续三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社会力量,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实际需求开展主题活动,为其提供亲职教育、安全防范教育、观护帮教等多样化服务。 二、制约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发展的瓶颈 1.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部门关爱服务碎片化、机构建设不够到位,工作力量配备不够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广泛等,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据调查,我市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基本生活保障和服务队伍建设;妇联负责“儿童之家”建设;残联负责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团市委依托“请亲帮”平台负责青少年社工人才培养和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服务;宣传部开展“春泥计划”项目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关爱活动。从具体实践来看,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参与部门多、项目多、活动多但合作少,并且活动缺乏连续性。 2.我市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关爱措施难以有效覆盖。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05人,主要分布在经济较为薄弱的临安、桐庐、淳安、建德等地,特别是当地一些山区村落。这些村落分布较为零散,每个村人口总量不大,因而一些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和措施难以有效全覆盖。 3.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发挥不够,造成留守儿童风险点较多。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极少回家探望或联系未成年子女,甚至存在“只生不养”现象,导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存在意外事故、行为失范、身体心理亚健康等风险,还存在着发现难、报告难、处置难等困难,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推动我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议根据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分布特点、自身及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施助,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平台整合、专业组织培育以及主体责任强化等措施,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杭州模式”。 1.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学校教育等环节在内的保护制度。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为组长,市民政局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齐抓共促的关爱服务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事项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民生工程的年度考核范围,明确相应职责。 2.着力打造农村留守儿童统一关爱平台“儿童之家”。积极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留守儿童关爱实践中资源分散匮乏、可获得性弱等难题的破解,探索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妇联、残联、共青团、学校等组织的关爱载体纳入统一平台“儿童之家”进行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儿童之家”全覆盖。通过整合农村儿童主任、志愿者、专业社工等服务力量,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专业运作、多方参与、社会支持”的“一个平台、多元关爱”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正向成长引导、情感支持、安全知识教育、生命教育以及家庭监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服务。 发挥平台大数据在留守儿童数据更新、生活轨迹实时跟踪、社会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采用“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通过关爱措施项目化、可选择化等形式,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无差异化”关爱。 3.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关爱措施的社会化、公益化。加快孵化培育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专业社会服务机构,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服务项目为着力点开展资源整合和服务供给。各级政府(部门)要为社会组织提供审批便利和税收优惠,乡镇、村(社区)要为社会组织的进驻和活动开展提供场地、资金以及活动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帮扶。在公益创投类公益基金项目中开设专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居家安全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权益维护等服务。 4.进一步加强引导,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发挥。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通过制度规范、税收优惠等形式,鼓励建筑、家政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主动承担对农民工子弟的社会责任,出台针对随迁子女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帮扶政策,通过举办候鸟班、托管班等形式改善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共同生活条件。加大政策引导及宣传力度,实现随迁子弟在教育、医保、救助帮扶等方面的“同城同待遇”;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商场等活动,通过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公益宣传片,不断增强农民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民政、教育、妇联、检察院等部门力量的整合,开设家庭教育课堂,提升家校沟通、亲子感情交流和科学照料能力。加强监护责任监督,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要采取措施,落实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来源: 作者: 编辑: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