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建议
2014年09月15日 17:03:12 星期一

一是加强纳税人权利方面的宣传。可以参照澳大利亚的《纳税人宪章》(并非法律,由澳大利亚税务局制定,对于纳税人是行政指南,对税务职员是行动准则)的形式编制纳税人权利指南,广泛告知纳税人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对相关法律条文作全面、精确的解读,帮助纳税人理解和掌握。

二是深化改革优化税务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税务行政流程,实现从审批型税务机关向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转变,但是应注意不要因此限制或剥夺纳税人的程序权利。

三是发挥税务代理机构的积极作用。税务机关应当引导税务代理的发展,强调税务代理人在保护纳税人权利中的作用。

四是引导纳税人成立代表其权益的组织。在税收征纳过程中,与行使征税权的税务机关相比,纳税人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单靠纳税人个人的力量,还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可借鉴国外的做法,成立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自治组织——纳税人协会。纳税人协会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意见,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帮助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税收权利,监督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并可以代表纳税人利益参与到税收立法过程。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可以在成立纳税人协会过程中起协助和推动的作用,并在其成立后与之保持平等的沟通和对话,同时应尊重其代表纳税人利益的民间自治组织的地位,不得参与或干预其内部管理事务而使之成为附属于税务机关的半官方或官方组织,否则这个组织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来源:杭州网 作者:何建区 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