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规范电动车道路行驶 确保安全 |
2015年09月22日 14:20:37 星期二 |
随着城乡道路建设飞速发展,实用、环保的电动车,由于价格实惠、行驶方便、不用加油、不需交纳养路费,速度不快不慢,而深受广大群众的使用。电动车给群众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电动车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敲响了不少警钟。究其原因有三: 一是驾驶员交通意识淡薄、驾驶技术不高。遇到堵车,电动车照样左右冲突,到处穿行,极易造成追尾事故;一些电动车在没有交警执勤的十字路口,无视红绿灯的管制,照样穿行,加上没有拐弯提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再者电动车驾驶者多数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驾驶技术偏低,而且有的驾驶员普遍不戴头盔,导致电动车事故频发,并成为市区车祸之首。 二是电动车速度较快,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例》规定了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车为不合格产品。有些经销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对电动车控制器进行了改装,甚至出现了油、电双动力车,而相关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或处罚。 三是电动车道路上的违章行驶,缺乏必要的惩处。电动车在道路上违章行驶、不戴头盔、超载等现象,部分执勤的交警发现后多以劝告为主,缺少必要的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处罚力度不足。 为了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的良好形象,强化电动车的管理已成必然,这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重要意义。为此,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遵守交规意识。建议交管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平台针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以及酿成的严重后果等内容进行文明行为的宣传,倡议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骑车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也可以通过学校“小手拉大手”的教育形式,加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行业监管,完善产销环节管理。从源头下手,监管生产厂家严格合规生产。严格限制私自改装电动车,限制取缔非法交易,以保障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对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如发现拆除限速器,更换电机和刹车等行为的,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至吊销经销商的经营许可证。 三、出台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将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要求电动车跟其他机动车一样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上路电动车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审核、检查;电动车驾驶员必须在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要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才能上路行驶。 四、加大整治力度,查处电动车的违章行为。相关部门应对电动车闯红灯、占道行驶、抢道等违章行为加重惩处力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车违章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改变过于保护弱势方的态度,电动车主对事故发生确实存在责任的,应当依法作出事故认定,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还要充分发挥电子监测设备的功能,对监测到电动车超速、违章等情况一律进行查处。 |
来源:杭州网 作者:孙芬华 编辑:沈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