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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片)区划分调整 严格执行“公民同招” 浙江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07   杭州日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结合浙江省实际,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转)学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片)区划分调整,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招生或多校划片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践新开发区块的配套学校在建设阶段即明确学(片)区划分及主要办学方式。从“公参民”学校转制过来的公办学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的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地依法依规确定,在未划定学(片)区前可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实行划学(片)区招生,并严格执行免费入学政策。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审批机关为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的入学需求。

通知还明确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五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入(转)学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强调各地教育局要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借读、挂靠、以教育集团内学生交流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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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胡鸿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