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他人出示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
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下载使用
网上在线办理业务需要提交行驶证的,用户可选择下载电子行驶证图片。具体操作为: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下载】按钮,本人直接出示的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后下载,授权出示的直接下载。下载的电子行驶证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
电子行驶证核验
“交管12123”APP用户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电子行驶证。民警在执法或者办理业务时,也可使用集成指挥平台APP、执法PDA扫描二维码,核查确认电子行驶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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