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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各地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发布时间:2025-12-23   杭州发布综合

余杭区

禁燃禁售区域

(一)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仁和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范围内的城市化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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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包围区域为城市化管理区域,禁燃禁售

(二)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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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示意图,黄色包围区域禁燃禁售

(三)良渚古城遗址公园周边的凤都村、大观山村、长命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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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都村、大观山村、长命村禁燃禁售区域(黄色包围区域禁燃禁售)

临平区

临平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点击这里查看详情。

建德市

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和时间

1.新安江街道全域,洋溪街道洋安社区,更楼街道更楼社区、更化社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其他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包括墓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间

1.洋溪街道(除洋安社区外)、更楼街道(除更楼社区、更化社区外)的社区及行政村,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另有禁止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除本通告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燃放的区域外,本市其他镇街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管理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本通告。在禁止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限于标注为C、D级的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爆竹类、升空类、玩具类及组合烟花类等品种。

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非法销售的,请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电话:0571-64739680;举报非法燃放的,请向市公安局反映,电话:110。

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点击这里查看详情。

西湖风景名胜区

西湖风景名胜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

临安区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现就我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锦城街道:锦桥社区、余村社区、琴山社区、万马社区、东门社区、锦潭社区、青龙社区、长路畈社区、新民里社区、兰岭社区、苕溪社区、戚家桥社区、武肃里社区、胜利社区、文昌阁社区、横潭社区、晨曦社区、西苑社区、西瓜社区;

锦北街道:西墅社区、竹林社区、马溪社区、回龙社区、临水社区、平山社区、五柳社区、集贤社区、潘山社区、民主社区;

锦南街道:兰锦社区、锦溪社区、卦畈社区、学府社区,柯家村、市坞村、杨岱村;

玲珑街道:玲珑山社区、文锦社区、锦天社区;

青山湖街道:蒋杨社区、胜联社区、星汇社区、太平社区、青山社区、鹤亭社区、大园社区、案山社区。

二、其他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为全区范围内以下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十)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部分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锦城街道:横街村、钱王铺村、青柯村、新溪桥村;

锦北街道:上东村、金马村、龙马村、大罗村;

锦南街道:上畔村、上甘村;

玲珑街道:玲溪社区,上泉村、祥里村、雅园村、宏渡村、夏禹桥村、前山村、双源村、化龙村;

青山湖街道:研口社区、相府社区,泉口村、雅观村、安村村、朱村村、研里村、青南村、洞霄宫村;

板桥镇:板桥村、灵溪村、环湖村、如龙村;

高虹镇:崇阳村、高桥村、活山村、虹桥村(集镇)、高乐村(高乐、新德、拜节新村);

太湖源镇:浪口村、青云村、金岫村。

以上区域元旦(1 月 1 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按照《杭州市临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2024〕20号),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做好我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氛围。

七、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市公安局临安分局举报电话:110;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63813399。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原《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临安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告〔2024〕2号)同时废止。

桐庐县

为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生活品质、构建和谐社会,动员全县人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禁限”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禁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2024〕32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及《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桐庐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桐政办〔2025〕19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划设的禁售禁燃区(红色区域)依照2024年出台的“方案”继续实施,禁售禁燃规则保持不变,全年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新增部分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蓝色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为:每年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初一24时(共48小时)。限制燃放区域涉及桐君街道、城南街道、旧县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横村镇、富春江镇七个行政区域。具体范围如下:

桐君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区域:自310省道脉地坞起,沿省道至杭温高铁交叉口,东沿高铁线跨富春江延伸至铁路桐庐站,与原双禁区域合围。

横村镇、旧县街道、桐君街道区域:北至横村镇北环路,西起徐七线富乐村,沿桐郑线、学前路、迎宾路、锦华路、洋塘西路至西武山大桥南端(含沿线桑园里、牛岩坞、奚家坑、四联村、旧县街道集镇范围),东起北环路与219省道交叉口,沿省道至新老桥北路交叉口(含沿线麻蓬村红庙、湖田塘区域),与原双禁区域合围。

城南街道、富春江镇区域:北起西武山大桥南端,沿219省道、320国道至杭黄高铁线蒋家埠交叉口(含沿线俞赵村、渡济村、上泗村全域及严陵村高铁线以北区域),南沿杭黄高铁线往东至219省道交叉口,沿省道至320国道交汇处(渡济大桥),自渡济大桥沿河儒线至杭黄高铁与原双禁区域合围(含沿线村民居住点)。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燃区(包含周边5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除外情况: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大节日及活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节日、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五、政府积极倡导市民朋友要正确、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若市民朋友要购买烟花爆竹,请到合法合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购买,并严格遵守安全燃放的规定,在禁燃区外选择适宜的空间燃放。

六、关于禁放产品种类的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选取印有个人燃放类标识的烟花爆竹进行燃放;禁止燃放含药量超标、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烟花;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个人购买燃放。

七、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林水、综合执法、消防、属地镇街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依法查处。

为畅通举报渠道,有效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县公安局(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110,县应急管理局(非法生产、销售)0571-64219217,县林水局967000(山林区违规燃放)。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桐庐县烟花爆竹禁售禁(限)燃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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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镇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

环湖北路至睦州大道沿线(不包括:马路村的荷家源、余家、岭后三个自然村,云村的廷坑、上坑、燕山、虎形四个自然村,前坞村石门大桥以东区域);新安东路至燕山收费站(包括周坑村、九龙湾小区);千汾公路与千威公路交叉口红绿灯处以内;淳杨线上江埠东大桥以内(含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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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综合    作者: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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