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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和评选2013年度优秀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市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小组,各提案承办单位: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和团体、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根据《政协杭州市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优秀提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提案的标准

  (一)提案内容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易于承办单位操作。

  (二)提案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所提建议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或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具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

  (三)提案被有关单位采纳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评选范围

  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和团体、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在十届二次会议期间(即2013年)提出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的提案,均在评选范围之内。所有提案可以访问“杭州政协”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zx.gov.cn),点击首页中间的“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查询”图标进入查询。优秀提案的评选数量按当年提案总数的5%以内确定。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市政协委员可向所在界别小组自荐或推荐,经界别小组讨论研究后,以界别小组为单位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集体为单位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市级各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提案进行分析筛选,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各推荐2~3件,其他界别小组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各推荐1~2件,市级承办单位各推荐1~2件。

  向提案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提案均须书面提交《优秀提案推荐表》,市政协各界别小组所推荐的优秀提案须召集人签字;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承办单位所推荐的优秀提案,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优秀提案推荐表》请于11月30日前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二)初选。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优秀提案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意见。

  (三)审议。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优秀提案初选意见进行审议后,提出优秀提案建议名单,经秘书长会议协商后,报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办法

  对优秀提案获得者以政协杭州市委员会名义进行表彰,并在市政协十届三次全体会议上颁奖。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70号  邮编:310003

  联系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许大玮

  联系电话:85781725  85781755(传真)

  附:《优秀提案推荐表》

                                 杭州市政协办公厅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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