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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让农村公路有钱建有人管
发布时间:2024-02-29   杭州日报

杭州日报讯 作为全省首部聚焦农村公路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月28日上午,《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条例主要内容及宣传贯彻情况。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养护、运营和服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四十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根据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规范了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细化了管养要求,并强化了建设运营要素保障,让农村公路有钱建、有人管。

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方面,条例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简化项目设计审批,并创新工程监管方式,规定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优先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且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

针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难题,条例提出了许多务实之策。比如,在养护方式上,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村道的日常养护可以交由沿线村民实施;在养护实施中,条例规定村委会应当开展村道的美化、洁化、绿化工作,做好路面、排水、路基边坡等设施的日常养护。

条例加强了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规定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进行农村公路改建或扩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当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公路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鼓励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以及农村公路服务场所的日常运营。

在前期的立法调研中,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明确执法主体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农村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好农村路”建设,已连续7年列入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条例的实施,无疑将为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着力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制定出台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发展总纲和一批技术支撑文件,并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执行要求,全面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让老百姓出行更便捷、更安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郭燕 吴佳妮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