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杭州多地发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计招生83人,都有编制!一起来看↓↓
余杭区
余杭区基层卫生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发布
本次定向培养精神医学本科2名,完成学业按期毕业并经考试合格后,聘用为余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编制!
招生计划
2025年余杭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精神医学本科2名,委托杭州医学院培养。
招生与招聘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必须为余杭区户籍),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精神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录取时,以定向区(余杭区)为单位对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考生,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我区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不并轨”政策,本科定向培养生完成学业按期毕业后,参加由余杭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生聘用为余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招录流程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高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具体流程如下:
1.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
2.7月1日晚,招生高校按1:1.2比例把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反馈给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3.7月2日,余杭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通知拟录取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高考填报信息中的通讯电话畅通,不建议外出旅行,定向录取有相关的流程需要考生参与)。
4.7月4日下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7月12日起,投档录取。
咨询电话
余杭区卫生健康局:0571-89516836;
杭州医学院:0571-87692654。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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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定向培养村务工作者
招生工作方案来了
为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补充基层工作力量,结合各村实际需求,2025年余杭区仁和街道计划定向招生(招聘)村务工作者5名。
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镇街村务工作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定向招生(招聘)余杭区仁和街道葛墩村、洛阳村、永泰村、双陈村、云会村户籍考生。
招生对象及专业
2025年定向培养村务工作者招生对象为余杭区仁和街道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余杭区仁和街道葛墩村、洛阳村、永泰村、双陈村、云会村户籍,有意向为基层村务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村集体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招生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等9个专业。
招生程序
1.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仁和街道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2.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待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后提供录取通知,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仁和街道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2比例确定名单。
3.仁和街道根据提供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得组织部门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备案。
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专业学生,相关专业学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大会通过后,按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学杂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协议签订村工作。由村集体与定向培养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薪资待遇与其他村务工作者相同。按年度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中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中有3次及以上优秀的,在村换届中优先考虑纳入村班子建议人选。定向培养生在村从事村务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其他事项
未录取者不影响当年考生正常的招生与录取。
咨询电话
余杭区仁和街道办事处:
0571-89519807
0571-89519829
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0571-89517466
0571-89517467
有意向的考生,请填写《仁和街道村务工作者招生(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26日17时前发送至420881752@qq.com。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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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街道村务工作者招生(招聘)报名表》
桐庐县
桐庐县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
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2025年6月29日之前落户,其中报考第I类公费师范生的需高考报名时为桐庐县户籍),参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有意向为桐庐教育事业长期服务,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心健康。
招生计划
I类:委托高校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学制四年,具体计划如下:
II类:参加高考且被相应综合性大学(含师范大学,具体名单附后)公费本科师范专业(适用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相关师范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25名,其中小学教育相关师范专业不超过5名。
主要政策解读
1.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县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标准下拨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员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学员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60%支付,其余40%部分待毕业试用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公费教育师范生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承诺本科毕业后回桐庐县中小学任教并经试用胜任教师岗位。
3.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由县教育局会同就读院校进行跟踪考察,对学习表现差的中止免费教育协议;公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需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签订10年期服务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脱产学习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不允许报考其他研究生推免计划和“硕师计划”。
4.按专业方向(大类)录取的考生意向我县公费师范生的,需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成功转为师范类专业后再签订正式协议,补发培养费。
5.已被录取为国家公费师范生,浙江省“复硕培养试点”的毕业生不可报名。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科:0571-89545459、0571-8954545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00-17:30
淳安县
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精神,2025年淳安县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现就2025年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注:具体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为准
户籍要求
淳安户籍考生(户籍以高考报名为准),具备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资格,高考、面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热爱淳安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淳安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定向生。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6月29日—30日(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志愿填报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zjzs.net/)。
招生程序
定向师范生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抄告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教育局根据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淳安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淳安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5.录取。培养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淳安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
培养管理
1.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向培养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接受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2.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意向培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培养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按时完成意向培养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定向培养的学习要求,取得定向学科本科毕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定向学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毕业后必须返回淳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服从安排任教学校。
就业政策
根据规定,对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生,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按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成绩和获奖层次等为依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淳安县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招生专业、承办高校及计划
2025年淳安县基层卫生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各专业选科等要求以各高校计划公告为准。
招生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淳安县户籍学生(以高考报名登记的户籍为准)。
就业单位
淳安县乡(镇 )、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就业与待遇
1.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政府承担,并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费补助(一、二年级按9个月计算,三年级按12个月计算);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6个专业本科层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在学生按期毕业并返回我县工作后,由政府按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要求,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定向就业协议安排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和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否则视为违约,并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定向培养生经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
3.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安排在我县医共体基层分院工作,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安排在我县医共体基层分院所辖村卫生室工作。定向培养医学生必须服从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的工作安排,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我县有关政策执行。
4.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纳入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如有未明事宜,请联系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1-648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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