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430套!杭州这里,即将上新!
发布时间:2025-07-09   富阳发布

2025年富阳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黎才府

首次公开配租受理公告

一、项目及房源情况

项目名称:黎才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项目位置: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桥路与5号路及6号路交叉口。

配租房源:本次推出7幢共430套,其中58-60㎡一居室243套、69-70㎡二居室79套、90㎡三居室60套,127㎡三居室48套。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黎才府配租房源清单》。

二、配租对象

申请本次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杭州市认定的 A、B、C、D、E 类高层次人才;

(二)杭州市认定的 F 类人才;

(三)富阳区认定的区级 F1-F4 类人才(含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

(四)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根据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情况,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外地户籍持有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应包括富阳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上述全部区域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和富阳区认定的F1-F4类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富阳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银湖街道、东洲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且在富阳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政府租房类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取得相关资格的,需在申请前注销资格。

(三)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级A—E类人才需与杭州市范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市级F类人才、区级F1—F4类人才和其他类别人才需与富阳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东洲街道范围内无住房,在富阳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政府租房类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取得相关资格的,需在申请前注销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政府租房类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四、申请材料

1.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明:杭州市认定的A—F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书(认定单位需与用人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富阳区认定的F1—F4类人才提供人才码,其他人才提供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

4.享受差别化租金的A—E类人才需提供户口本或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5.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创业人员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住房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查询日期需为申请当天)。

五、租金管理

(一)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房源通过市场评估确定房源租金平均价格,本项目市场评估均价为每月17.3元/平方米,配租房源实行一房一价,具体价格详见配租房源清单。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户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增值服务等费用,租金按季收取,交三押一。

(二)租金优惠

符合准入条件且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未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可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

1.符合第(一)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市级A、B类人才免租金;市级C、D类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20%;市级E类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40%。

2.符合第(二)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市级F类、区级F1—F2类人才(含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50%;区级F3—F4类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60%。

3.符合第(三)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优惠租金:按评估租金的70%执行。

市级E类和区级F类人才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的时长与富阳区发放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人才普通优惠租金(即评估租金的70%)继续承租。

(三)租补分离

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选择承租期间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应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场评估租金的90%)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优惠租金。

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

六、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公摊能耗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100元/辆·月(C型小型客车);车位管理服务费50元/车位·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3.00元/辆·小时(封顶10.00元/辆·24小时。以上费用在租赁合同期内若有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七、户型配租标准

本次房源按以下原则配租: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租非成套或一居室户型;二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租所有类型房源。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赡养双方父母需求的可将双方父母添加为同住人的,同住人需符合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对应的住房准入条件,需提供同住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及相应住房情况证明。

八、租赁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每次期限不得超过3年。

九、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和用人单位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人才层次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对承租人资格进行年度复核,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因承租期间购房而不符合条件的,腾退期可延长至房屋交付),过渡期内租金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市场评估租金的90%)标准执行。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

十、配租流程

(一)现场开放

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现场开放参观,具体参观需提前向运营单位杭州富阳乐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创公司)预约。

参观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30—16:30。

预约电话:0571-63136991。

(二)集中申请配租流程

1.申请: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30日,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方式一:所有申请人均可以将申请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线上发送至乐创公司邮箱:fuyanglcf@126.com;

▍方式二:杭州市A-F类人才及富阳区F1-F4类人才可下载杭州市民卡APP,选择富阳人才码在线填写富阳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

在上述申请时间内已提交资料,但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申请人在2025年8月1日前重新提交资料。

2.审核:2025年8月15日前,各部门完成人员审核,乐创公司对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告知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2025年8月17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2025年8月19日审核通过人才名单在“富阳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3.摇号:2025年8月下旬,乐创公司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得),其他人才按照以下四个批次依次确定选房顺序号:①富阳区范围内属用人单位的市级B—E类人才;②富阳区范围外非区属用人单位的市级B—E类人才;③市级F类和富阳区级F1—F4类(市级F类参照区级F1类人才,党政高专和富春特支人才参照区级F2类人才);④其他类别人才。同一摇号批次中的不同类型人才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排序。三孩家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摇号结果将在“富阳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4.选房:2025年9月上旬之前,根据公证的选房顺序号组织线下选房,具体选房流程另行通知。

5.签约:2025年9月中旬前完成签约缴费,并办理入住手续。签约入住后,乐创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合同及人员入住有关信息同步录入至杭州市租赁监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以上相关配租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补齐资料、摇号选房、签约等),视为放弃资格。

(三)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

1.申请:公开配租结束后,申请人可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fuyanglcf@126.com。具体常态化配租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乐创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初审材料完整的人员清单提交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相关核查,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反馈乐创公司。乐创公司对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告知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3.签约:乐创公司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办理选房签约手续。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黎才府现场办理选房、签约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申请人可挑选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

(四)信息备案

签约入住后,乐创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合同及人员入住有关信息同步录入至杭州市租赁监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

十一、其他

本受理公告由乐创公司负责解释。

配租申请电话:0571-63136991(乐创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18867(区住建局)。

附件1:富阳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

附件2:黎才府配租房源清单

杭州富阳乐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来源:富阳发布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