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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重复缴费怎么办?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发布时间:2026-11-06   每日商报

随着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部分参保人员因跨地区就业、身份转换等原因,出现了社会保险重复参保缴费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杭州市社保中心发布相关提醒,明确重复缴费不仅无法重复享受待遇,还可能影响未来养老金核算。

所谓社会保险重复参保缴费,一般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根据人社部发【2025】42号《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若参保人员同一时期以个人身份和以职工身份重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保留职工身份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清理同期其他关系;若同一时期在不同地区均以职工身份或均以个人身份重复缴费,则由本人选择保留一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清理同期其他关系。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复参保并不能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相反,由于参保人拥有两条或以上的参保记录,容易造成社会保险记录的混乱,在退休时也会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准确核定。

因此,及时清理重复缴费记录至关重要。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常用服务—社保证明打印”、“浙里办”App社保板块的“社保证明打印”,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一体机及社银合作银行窗口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确认是否存在重复参保。需要注意的是,当月参保后马上查询是查不到记录的,需在税务完成缴费且社保到账后,才能查询并打印相应记录。

对于确认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个人办理重复缴费清退时,须携带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申请,并提供《参保人员清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和重复参保缴费证明,办理时须正确填写退费银行账户信息,以便顺利完成退费流程。

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定期关注个人参保状态,如发现重复缴费情况,请及时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的准确与完整。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李晨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