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实施
2014年05月27日 17:09:35 星期二

    5月1日起,《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的具体举措。前期经过杭州市人社局、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工商联和杭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三方四家”为期一年多的基础调研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正式出台的法律条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条例》进一步明确我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职工方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方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例》的出台为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迈入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杭州市工商联将根据《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引导、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利用多种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帮助企业全面解读《条例》,正确理解和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合法利益,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持续发展。

来源: 作者: 编辑:倪舒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