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商实现治理:促进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之杭州实践研究 |
2022年06月24日 14:10:00 星期五 |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如何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完善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机制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党委政府工作衔接政协协商的现实必然性 以政治系统理论检视,在我国政治制度基本框架下,党委政府主动衔接政协协商具有内在必然性,即有独特的重要政治功能要求。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也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党委、政府和政协在此间分别承担着领导、执行、协商的功能,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从政治系统的角度看,确保整个系统的顺畅运行,在当下已日显紧迫。从中央到地方对治理系统性的日益重视即为表征。无论党委、政府还是人大、政协、社会组织,都是治理系统中的有机角色,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在整个政治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承担着领导者角色,维系政治系统与治理体系的有序、高效运转乃内在的重要职责。具体到政协协商工作,党委政府工作与政协协商的有效衔接理当成为地方党委落实、践行系统观念的“实验场”和“创新地”,使“善协商、会协商”成为党委富有特色的“政绩”与“资本”。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提出,从制度顶层确认了协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重要方式,也事实上指明了党和政府主动了解人民的意愿和需求、满足人民利益的基本途径。政协渠道是伸向社会各个角落的重要“毛细血管”,可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并传达民意,让党和政府及时全面地了解民众诉求。政协履职本身就是党和政府在掌握民意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于民的有效方式,主动衔接政协协商是党委政府工作流程中的有机一环。 从科学决策的角度看,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方式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政协平台正是以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实现衔接沟通,从而推进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重要载体。实现有效衔接,在决策方面为党委政府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是政协在新发展阶段的现实价值。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可以也应当把“协商”这一重要事务运行得更加专业、高效,以“全过程民主”来优化公共决策,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终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杭州实践 在杭州市政协近年来的探索实践中,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衔接主要有以下四类:制度衔接、运行衔接、平台衔接和成果衔接。四种衔接类别并非相互隔绝,而是共处一个协商系统中,共享着诸多协商空间与资源,这些空间与资源又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之间的衔接提供条件与渠道,使之变得更具可操作性。 一是有效衔接的制度依托。从制度设计看,党对政协协商加强领导。政协组织的运行与政协协商的制度实践都在党的领导下展开,本身就蕴含党委与政协协商的衔接。在党委层面,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连接党委与政协,把政协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在方向引领、文件规范、平台承载、落实推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在必要时邀请政协主席参与讨论重大事项的规划与决策。这些制度安排体现了政协协商与党委工作的“互嵌”与互动设计,已形成较好的党委领导政协协商的氛围与局面。从组织安排看,政协党组织规范运行。政协党组织担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在促进衔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杭州市通过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政协工作会议、政协党的建设及政协工作汇报制度等方式,促进了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衔接。 二是有效衔接的运行载体。政治协商方面,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以及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等方式,以沟通的有效性来确保协商议题的公共性,以协商的主动性来保证协商主体的广泛性,以协商的程序性来确保协商过程的专业性,确保协商活动的制度化与有效性。民主监督方面,以常态化监督来优化协商过程,以民主化监督来提升协商质量,以专业化监督来提高协商成效,通过监督性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助推工作改善。参政议政方面,借助政协联系社会、触角广泛的独特“生态”优势,通过对政情的专业研究和对民情的有效传输,协助党委政府对自身工作形成更全面客观的研判,不断提高执政效能。 三是有效衔接的平台互动。围绕治理难题与重点议题,吸纳议题所涉政府部门与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在政协搭建的公共协商平台上理性沟通、协同合作,以近距离沉浸的方式深入基层群众与实践,实现向上传达民意、向下传播共识的双向目标,带动整个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在理念、制度、行动、效能等多维度上协同提升,为协商资源的整合与协商成效的提升提供了广阔空间。 四是有效衔接的成果转化。从转化过程完善衔接闭环,以考核倒逼与流程管控确保协商的真实落地;从转化结果完善衔接闭环,有效转化为政府决策的结果管理,从而保证整个协商系统中各主体与要素之间的正向反馈、良性互动。 三、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机理与优化路径 从杭州的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到,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主要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重要的衔接方式:党委在方向引领、制度建设和工作部署中,纳入对政协协商工作的安排;政协在职能运行中加强与党委政府的互动沟通;党委政府与政协借助数字化手段等创新协商平台,探索新的合作共事与资源整合方式,并通过严格的跟踪考核促进成果有效转化。在多种衔接通道的共同运行中基本形成了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衔接的有效架构,其间内蕴着对认同、组织、合作、考评等衔接机制的积极尝试。 一是以认同机制维护协商价值。在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价值共识指引下,通过协商形成制度共识与政策共识,从而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更好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基于人民利益至上的认同机制,是能够有效连接政协协商和党委政府工作的最根本机理。 二是以组织机制巩固协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基本要素的组织机制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提供运行的规范性框架,使衔接主体得以在确定的约束中实现联通,确保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同时促进协商文化的发展,即将党委、政府、政协三者内部的协商议事规则打通,衔接成一套真正规范、通用、专业的议事规则体系,这既是对民主价值的制度化实践,也是民主治理的创新性操作。 三是以合作机制共促协商行为。基于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动原则,在各行为主体之间建立全过程的充分合作机制,依循明确的操作程序保障政协协商系统运行的理性化、专业化水平,从而在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同时,保证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四是以评价机制优化协商效果。政协协商的价值、制度与行为系统是否运行良好,还需要用科学评价机制予以衡量与检验。它既包含政治系统内部的评价,也离不开社会对协商效果的评价。前者有助于党委政府和政协在相互监督中优化工作方法与衔接方式,后者则是通过社会的反馈倒逼协商效能的持续提高。 基于杭州市实践,从持续推动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高度来审视,可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优化:一是进一步提升协同的主体性意识。协商绝不只是政协单向度的事,更是我国整个政治系统中所有主体的工作,需要每个主体的有效协同。作为协商的重要参与者,党委政府更需主动规划和推进协商活动,充分发挥表率垂范作用,共促形成党委政府主动参与政协协商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则的程序化运行。从理念与实操两个维度,通过规则的程序化运行持续保障协商系统运行的专业性。将“协商”提升为常态化运行机制而非重点难点问题的偶发性弥补机制,使之真正成为一项有生命力、能自我成长并优化的制度化程序。三是进一步释放平台数字化建设的积极效能。通过平台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协商系统运行的全息高效性。简言之,从技术层面进一步提高政协协商的数字化水平,形成多跨场景应用,打造“互联网+媒体+协商民主”的议政平台,用技术的刚性推动协商的主动性,逐渐在全社会形成对协商的观念认同与行动自觉,为推进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坚实基础。 |
来源:理论与实践研究 作者:杭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浙江省委党校政治学(科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董 明 编辑:李佳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