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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举行工会工商联界别协商会
发布时间:2013-09-18   

   2013年9月17日,市政协举行工会、工商联界别协商会,围绕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民主协商。市政协主席叶明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郑荣胜,市政协副主席张鸿建、何关新、张必来出席。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协商意见。

  为开好这次协商会,工会界别和工商联界别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关于建立市政协工会界别和工商联界别协商交流联系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就推进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工作进行了充分调研。会上,来自两个界别的12位委员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代表、程序、标准、范围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叶明表示,举办这次协商会,是市政协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深入开展界别协商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一个实际行动,对于今后进一步做好界别协商工作具有示范作用。他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界别、委员和党政部门的界别协商意识,明确界别协商的内容,丰富和完善界别协商的形式,提高界别协商的规范化、组织化水平,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民生的长远性、全局性、前瞻性课题,积极探索界别内部、界别之间、界别与党政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和方法,让界别协商真正成为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促进政协政治协商和党政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增进共识、推动科学决策的重要平台,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叶明强调,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注重利益关系的平衡协调,兼顾企业与职工双方的根本利益。必须高度重视职工协商权的保障和落实,促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开展。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尊重民意,汇聚民智,争取达成最广泛的共识。市政协将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杭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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