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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杭州定向培养83人
发布时间:2025-06-24   杭州发布

桐庐县

桐庐县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

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2025年6月29日之前落户,其中报考第I类公费师范生的需高考报名时为桐庐县户籍),参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有意向为桐庐教育事业长期服务,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心健康。

招生计划

I类:委托高校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学制四年,具体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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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参加高考且被相应综合性大学(含师范大学,具体名单附后)公费本科师范专业(适用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相关师范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25名,其中小学教育相关师范专业不超过5名。

主要政策解读

1.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县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标准下拨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员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学员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60%支付,其余40%部分待毕业试用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公费教育师范生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承诺本科毕业后回桐庐县中小学任教并经试用胜任教师岗位。

3.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由县教育局会同就读院校进行跟踪考察,对学习表现差的中止免费教育协议;公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需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签订10年期服务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脱产学习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不允许报考其他研究生推免计划和“硕师计划”。

4.按专业方向(大类)录取的考生意向我县公费师范生的,需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成功转为师范类专业后再签订正式协议,补发培养费。

5.已被录取为国家公费师范生,浙江省“复硕培养试点”的毕业生不可报名。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科:0571-89545459、0571-8954545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00-17:30

点击这里查看招生流程及更多内容。

淳安县

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精神,2025年淳安县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现就2025年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注:具体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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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淳安户籍考生(户籍以高考报名为准),具备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资格,高考、面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热爱淳安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淳安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定向生。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6月29日—30日(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志愿填报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zjzs.net/)。

招生程序

定向师范生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抄告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教育局根据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淳安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淳安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5.录取。培养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淳安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

培养管理

1.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向培养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接受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2.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意向培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培养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按时完成意向培养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定向培养的学习要求,取得定向学科本科毕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定向学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毕业后必须返回淳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服从安排任教学校。

就业政策

根据规定,对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生,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按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成绩和获奖层次等为依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淳安县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招生专业、承办高校及计划

2025年淳安县基层卫生人才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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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选科等要求以各高校计划公告为准。

招生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淳安县户籍学生(以高考报名登记的户籍为准)。

就业单位

淳安县乡(镇 )、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就业与待遇

1.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政府承担,并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费补助(一、二年级按9个月计算,三年级按12个月计算);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6个专业本科层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在学生按期毕业并返回我县工作后,由政府按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要求,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定向就业协议安排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和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否则视为违约,并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定向培养生经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

3.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安排在我县医共体基层分院工作,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安排在我县医共体基层分院所辖村卫生室工作。定向培养医学生必须服从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的工作安排,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我县有关政策执行。

4.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纳入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如有未明事宜,请联系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1-648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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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