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新政“新”在何方——访市劳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华
2010年10月26日 15:06:40 星期二
■ 王 力
记者:面对严峻的金融危机和就业形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杭州的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特别是就业新政很受关注,请问新政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张建华:去年下半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就业形势带来了不利影响。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的矛盾和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加剧,就业形势严峻。我市的第二轮积极就业政策已于2008年底执行到期,需要根据国家、省规定对以往的政策进行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因此,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委[200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意见》(市委[2009]10号)。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在破解就业难题、促进充分就业上取得新突破,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记者:新的积极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张建华: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完善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措施。首先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两项合计6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两项合计800元。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还给予税收减免。对申报灵活就业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我们也给予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每人每月两项合计500元,困难家庭人员每人每月两项合计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两项合计300元。同时我们还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也就是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社区保洁、社区助老助残、社区就业援助员等。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就业。比如物业公司安排持证人员在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就业的,参照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当然,我们也非常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每人每月两项合计300元。
大学生就业是现在就业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完善了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帮扶制度。大学生就业,岗位在哪里?我们主要是鼓励和引导新增劳动力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办好大学生创业园,积极发挥其孵化作用。强化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对创业导师为大学生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综合性补贴、绩效奖励、专项服务补贴。同时,还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充分发挥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职业中介机构介绍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另一方面,我们还深入实施大学生实训工程。对参与见习、实训的,给予生活补贴、训练补贴及综合保险补贴。鼓励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杭州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SYB培训、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给予培训鉴定费用补贴。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给予生活补贴。
还有一类就业难的群体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对于他们,新的政策中也有许多规定,比如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有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人员,给予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鼓励劳动者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一个重要的途径,新的就业政策在这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及贴息、无偿资金资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支取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创业奖励等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园建设,给予创业园补贴、场地租金补贴。
另外,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实行了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的特殊政策。主要有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临时性适当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承诺2009年内不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和奖励等。
记者:目前,我市正在发放的教育培训券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新的就业政策对教育培训券有什么规定?
张建华:发放教育培训券,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新的就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培训消费券的作用,促进困难企业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杭高校应届毕业生、杭州市区户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转移到杭州市区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者参加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市场就业竞争能力。
记者: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内容非常丰富,那么它的“新”体现在哪里呢?
张建华:首先是帮扶长效化。新的积极就业政策改变了以往就业政策三年一轮的做法,成为不设定政策审批截止期限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其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新的积极就业政策中,《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申领对象范围增加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将低保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困难家庭人员,取消了对“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限制;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对象从4050人员拓展到所有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将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从失业人员延伸到杭州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将见习训练补贴的对象从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拓展为在杭高校和杭州生源大中专学生;将培训补贴的对象从失业人员、大学生等拓展到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对原政策未享受到期的继续给予享受;将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向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延伸。
第三,含金量进一步提高。提高了政策补贴标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其中“4555”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对物业公司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就业的,参照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提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其他人员分别给予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每人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培训费由按培训后实现就业的给予全额补贴,未实现就业的给予70%的补贴调整为全额补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补贴由原来的培训费用的30%调整为培训鉴定费的50%(最高1300元)。
第四,增加了扶持政策项目,增设大学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在给予社保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就业补助;每年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增设创业园补贴,并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园创业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增加新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员、卫生协理员);增加对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增加创业导师补贴、改善企业(IYB)培训补贴、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
第五,门槛进一步降低。对用人单位享受用工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取消了“每月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10%”的要求;对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取消了“注册资金在3万元及以下”的要求;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对小额贷款贴息范围由服务业项目放宽到所有项目;对培训生活补贴取消了“200课时以上才能享受”的规定;允许登记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本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补贴由原来的“签订合同并缴费一年以上”放宽为“签订合同并缴费6个月以上”。
记者:请问新政出台后,如何充分借助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使之更好地为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张建华:我们已向市政协领导汇报,打算在就业新政策出台实施一段时间以后,与市政协一起开展调研,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记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保民生、保就业、保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和政协委员在做好关注民生、履职为民工作方面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张建华:市政协汇集了各方面的人才,能反映方方面面的意见,参政议政水平高。近年来,劳动保障工作得到了委员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解决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们已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3个,都是关乎民生的,其中关于就业的就有30个,随着这些提案的落实,必将对解决民生问题起到很好的作用。我们将认真地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这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希望市政协和政协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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