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亲历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三) |
2010年10月26日 15:06:41 星期二 |
孙忠焕 当年兰溪的工业改革(上)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推广介绍兰溪的工业改革做法和经验。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办领导也因此先后来兰溪考察调研,并在兰溪召开全国性会议,将称之为“兰溪经验”的工业改革做法向全国推广。从此省内外一批又一批成群结队地来兰溪考察学习,而兰溪的党政领导、企业家们一个接一个地被省内外单位请去作报告,这种进进出出的繁忙境况,使兰溪党政领导和企业家们难以招架了。兰溪出名了,兰溪响亮了,兰溪红了,但接下来是兰溪疲惫了。方方面面的领导机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只要涉及工业企业经验的,很多都到兰溪来总结,不少涉及工业企业的改革试点,也到兰溪来推行,总之,兰溪疲于应酬的事也越来越多。兰溪原有的招待所、饭店、宾馆本来就不多、档次也不高,从而兰江大厦在“只拆不建”的老城区也拔地而起。 那么,博大的中国、众多的城市,工业改革的经验为何会产生在一个县级城市呢。 改革的“地利” 兰溪地处浙江中部、钱塘江中游,有婺江(也称金华江)、衢江、兰江交汇,是“日有千舟竞发,夜对万盏灯火”的繁华水陆要冲。这里又地处金衢盆地,江河交错、土地肥沃,是江南的“鱼米之乡”、富庶之区。唐朝咸亨五年(公元674年)兰溪建县,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县升为州,民国三年(1914年)为金华道驻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为兰溪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在地,民国时期为“模范县”。大约上述成因,古也有“大大兰溪县、小小金华府”的流传。近代以来,这里商贾云集,以徽州、绍兴、宁波、义乌等地的人居多,并设有会馆,其中许多人移民到了兰溪。他们所经营的钱庄,及玻璃、化工等轻工制造业,已早具规模和影响,故兰溪素有“小上海”之称。1949年解放后,县城范围曾成立兰溪市人民政府,1950年5月后恢复为县建制,至1985年7月又撤县设市。改革开放前,这里工业较为发达、行业门类齐全,尤以冶金、轻工、纺织、食品、化工、建材为主,县级工业中算是有规模的。1983年的县以上工业总产值超4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6.8%,县以上国营和大集体企业为128家,正式职工22871人。这个数字现在看来微不足道,但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兰溪经济总量在全省排位中居第八、第九的位置,国有经济总量与当时全国闻名的江苏省无锡县相当。这就是当时兰溪工业改革的“水土”。 改革的“天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全党的工作重点要转到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方针后,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暖了兰溪城乡。在农村积极推行大田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兰溪的工业企业也积极试行着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尤其是1982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战略方针,作出了从1982年起,用两、三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五个方面的全面整顿工作的决定以后,更为兰溪工业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兰溪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六好要求”(三者兼顾好、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好、劳动纪律好、文明生产好、政治工作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经济关系,积极改革厂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推行厂长经营承包责任制,即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厂长与政府或主管部门签订经营承包合约,并实行年终考核。经考核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承包各项指标任务的,上级给企业一次性的年度奖励基金,职工按劳论赏,中层以上企业领导按照责任、贡献大小定系数,员工平均系数为1,领导在1的基础上按职按责提高,最高不超过1.5,即高于职工的0.5倍,领导与员工差距不大(我在企业当领导时,金华行署经考核,发给84元年度责任奖)。这种经营承包责任,现在看来差距不大,实际上只奖不罚,以做加法为主。在当时的体制下,对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责任心、促进管理、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就是这种现在看来力度不大的经济责任制,在当时“左”的思想束缚和平均主义的大体制影响下,深入推行也是阻力重重、步履艰难。 因为兰溪是工业县,省、地委要求选一位懂工业的人当县长,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于1983年12月中旬到兰溪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的。到兰溪任职,也是有戏剧性的,1983年12月7日那天,我正在兰溪汽配厂协商企业协作问题,兰溪同志还给我介绍,据说谁谁来当兰溪县长。就在这一天,金华地委组织部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由章关键副部长带队在我厂考察我为兰溪县长人选。据说当晚上报省委,12月14日省委研究同意我为兰溪县县长人选,12月15日金华地委领导集体找我谈话,16日我就去兰溪上任了。 改革的“东风” 兰溪的工业改革真正迈开大步是在1984年以后。中央(1984)1号文件的下发,对各级领导干部抓经济工作重点是一次战略转移。1号文件要求,各级领导由单纯的抓农业生产转向抓全面经济,并要求大力发展乡镇工业(企业)。从而不少地方的各级领导把工作重点转向抓工业经济上来。1984年,全国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当时的总理赵紫阳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要认真地、有步骤地改革城市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端。做到企业不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不吃企业的“大锅饭”,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随着全国利改税制度第一步、第二步方案的推进和完善,使解决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从制度上得到了保障。同年5月,国务院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把经济搞活,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出台了从十个方面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规定,称国发(1884)67号文件。浙江省政府随之下达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的浙政发(1984)29号文件。同年10月20日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在回顾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时,认为原有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还只是初步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决定》指出,在城市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其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决定》明确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改革的“人文” 这一系列中央文件精神既为兰溪工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兰溪工业改革提供了政策和理论依据。但是,当时受“左”的思想影响较深,中央文件明确了的事,不一定都能及时贯彻执行,当时社会汉传着:中央放,下面盼,中间出现了“顶门杠”。可见在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中的“梗阻”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人的观念上的桎梏,利益博弈中的梗阻,习惯性行为的束缚等等。上级方针政策要服地方“水土”,一要有人文环境氛围,二要有一批事业心、责任心强,接受新事物快,具有改革精神的领导和骨干。促进兰溪工业改革的催化剂是,1984年3月底、4月初,由地委书记董朝才同志亲自带队,金华地委组织各县委书记、地委行署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南下广东佛山等地进行考察学习、解放思想活动。董朝才同志是位富有地方工作经验、事业心强、思想解放、勇于改革、善于总结、敢于不拘一格启用人才的领导干部(1985年12月任温州市委书记,后任省体改委主任)。南下考察学习回来后,金华各地纷纷举行学习考察报告会,在整个金华地区掀起了一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改革搞活的大行动。兰溪是县委书记王子良同志随地委赴佛山学习考察的。王子良同志学习考察回来后,4月7日就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考察的经验,会议扩大到人大正副主任、副县长、政协主席等领导参加。1983年机构改革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成员基本都是新的,书记王子良同志从县委副书记提拔起来不久,我是从外地调来的,副书记洪家骏、王桂金是分别从县委办主任、兰溪一中校长提拔起来的,常委中除阎寿根是上届留任的以外,吴树棠、贾若忠、严高文、何文彬、于高飞等基本上也是换届时选拔上来的,热情高、事业心强、顾虑少、改革精神足、大局观念强。当时人大主任张贻道、政协主席滕道祥是分别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转任提拔的,都是顾大局的老同志。王子良同志介绍了佛山市解放思想、搞活经济的做法和经验以后,大家非常受鼓舞,都希望兰溪能根据中央一系列改革搞活的文件,借鉴佛山经验,结合自己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推动改革搞活的做法和举措。为了更有针对性,4月8日至10日,县委从机关几个部门组织了20多名干部,由县里几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乡镇和企业就企业经济责任制、区乡干部补贴、农作物布局调整等问题再作调研。在此基础上,4月11日至13日召开由区乡(镇)书记、区乡(镇)长、县属厂矿企事业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厂长(经理)、县级机关部门正副职共350多人参加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会。4月16日就向金华地委上报了关于兰溪借鉴佛山经验推进改革搞活的汇报材料。从这一张日程表可看出,当时兰溪领导班子对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推动兰溪改革搞活的行动之快,工作作风之实,心情之切。这次学习会上,县委提出的观点、目标、举措,对大家促动很大,反响强烈。大家反映:一是原来下面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这次明确可干了,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得民心;二是原来不敢想,现在县委鼓励大家不但要敢想,而且还要敢闯、敢冒、敢试、敢干,县委还明确表示试错了由县委负责,大家认为这才是思想解放、经济搞活的模范行动,能使下面放心。又一个催化剂是金华地委在金华双龙宾馆召开县(市)书记参加的“双龙会议”,这个会议主要是交流各地工业企业推进经济责任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地委要求:一要兑现原来承诺的经济责任奖金;二要大胆推进以分配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改革,奖金要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在金华地委、行署的有力推动下,兰溪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出了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发展,要围绕一个目标,到1985年比1980年经济总量翻一番;要实现“两个突破”,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要突破,大力发展种植户、养殖户要突破,这也正是兰溪的短腿。另一手抓改革搞活,围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抓紧解决两个“大锅饭”,扩大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搞活经济、搞活流通、搞活企业,调动企业和职工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中的积极性。为此,县委、县政府于1984年5月6日分别出台了兰委(1984)23号、24号文件。23号文件是贯彻执行省委(1984)9号文件同时,结合兰溪实际,关于加速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的通知。通知中放开了人事权、经营权、用工权、采购权、分配权,还明确集体企业可提取产品销售收入额的2%作为经营费。24号文件是批转县经委党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报告》,提出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让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平均主义,做到个人(奖金)不封顶、单位(分配)不拉平。应该说这两个文件,在当时也是算得上是敢冒、敢闯、敢于首先吃螃蟹。但贯彻落实中就不乐观了,有的受“左”的影响,怕现在闹得欢,秋后算总账;有的长期受条条框框束缚,要等有上级“红头”文件才肯办;有的心态不平衡:企业活了、工人多得了,党政干部利益怎么办等等。这种反映有来自机关中层的,也有办事员的;有区乡镇领导的、也有七员八员的。所以,如果不针对性的解决这些思想和实际问题,文件还是贯彻落实不到底。县委、县政府决定,县领导再分别深入下去搞调研。王子良书记带队到区乡(镇),我与县委常委、市经委主任郑耀桂等同志带队到工业企业。王子良书记的调查结果显示,区、乡(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指导思想没有真正转过来;对完成计划没有雄心壮志,计划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解决问题不具体;措施不落实,只有口号,不拿办法;思想不解放,条条框框多,不给企业松绑,不给厂长扩权;还有县里一些部门不支持,存在局长说了股长不听,股长说了办事员不办等等现象。1984年5月28日,县委又召开全县区乡(镇)书记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会议,王子良同志作了“以整风的精神检查工作,以改革的勇气落实措施,围绕一个目标(经济翻番),两个突破口(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大力发展“两户一体”),抢时间、争速度把经济搞上去”为主题的讲话。向全县书记敲响了“占了位置要包票子、不包票子要让位置”的警钟,并明确表态对区乡(镇)干部也要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办法。 我与耀桂等同志带队深入企业作了十来天的调查,认为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还不够解放、胆子还不够大、不少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陈旧的条条框框还没有破掉,具体表现在:一是企业缺少自主权、上面“婆婆”多、左右牵制多,企业连建个厕所都无权,外商来了买对沙发都要上级审批;二是县级部门缺乏经济责任制,他们经济利益没与乡(镇)、企业发展挂钩,所以,办事拖拉、互相扯皮、借口执行上级政策设卡;三是“鞭打快牛”挫伤积极性,当年实绩成为下年计划基数,压力太大;四是企业人才紧缺,又不能合理交流,有的地方闲着,有的地方缺着;五是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关系问题;六是职工公共福利差,住房十分紧张,企业“有钱有材没法造,职工哇哇叫,只因定额争不到”等等。1984年5月30日,我们召开全县工交系统工作会议,我在会上作了题为《继续调整、勇于改革,为开创兰溪工交工作新局面而努力》的讲话,回顾总结成绩,列举存在不足,回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给企业“松绑”、扩权的十三条:1、积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经认可审定的新产品,经县财税局批准,可以减免税1至2年,试销产品价格企业可以自行确定;2、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用自有资金购买或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和幼儿园,审批从宽、从速;3、允许企业按实开支经营费,企业生产或外事活动中确实需要的物品,应当放宽,允许自行购置;4、企业降低物资消耗成绩显著的,按降低的实耗业绩给予奖励;5、逐步推行改进工资奖励制度的试点,如企业工资总额包干,企业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超定员用人,国家不追加工资总额,少用人而节余的工资额企业有权支配用于实行岗位补贴和职务补贴;6、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企业可自行招收工人,允许优先录用表现好、技术熟练的临时工,企业也可用签订合同的办法招临时劳务工;7、允许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之间人才合理流动;8、下放厂级领导干部的审批权,审批权都下放一级,企业中层干部由企业自行管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干部任免时,当反对意见超过三分之一时,应将双方意见同时上报上一级党委裁决;企业党委研究干部时,厂长提名的副厂长、行政中层干部,在党委(党组)讨论如意见不一致时,如无重大问题可按厂长(经理)的提名试用3至6个月,经实践证明胜任的,党委(党组)再研究后正式任命;9、对企业领导干部要实行任期考核奖惩制度,书记、厂长任期为3年,对3年期满、经考核完成经济效益指标,职工福利、住房水平得到提高的,可分别连任或连任并晋升工资一级;对经营性亏损一年的厂长、书记应扣工资的10-20%,经营性亏损两年的厂长、书记就地免职,问题严重的就地撤职当一般干部和工人使用,按“四化”要求,自学成才的工人也可当厂领导,有本领的临时工也可当厂长;10、积极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在国营和二轻各选两个企业试行厂长全面负责制,企业也可以厂长、书记一人兼任;还明确了厂党组织在企业的职能,强调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11、对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下,实现利润在20万元以下的国营小企业,可以试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承包制,缴足国家税收,企业可自行支配利润、自行决定职工工资和福利;12、改变对企业“鞭打快牛”的做法。企业下年度计划指标的确定,以上一年的计划基数,加上前三年增幅的平均数,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留有余地调动积极性,又保证企业有一定的增幅;13、逐步推行专业化协作以及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联合改组,以做大做强企业等等。这13条为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经县委批准,县政府以兰政发(1984)106号文件下发,在1984年7月12日召开的兰溪县第八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写进了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全体代表审议后通过。县委、县政府一系列的解放思想动员大会和务实的举措,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大大促进兰溪工业企业的改革搞活,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收入和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1984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4.28%,其中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3.71%,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4.53%;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8.24%,农民人均收入472元,比上年增加118元,增长29.28%,企业职工人均工资863元,比上年增加了137元,增长15.87%。(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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