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家人的一颗定心丸
2010年10月26日 15:06:30 星期二

  “常住本市5年以上的僧人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是《临安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上的明确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让该市近200位僧人也可享有医疗保障,使医保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今年4月份,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带队到临安调研民族宗教工作,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相关情况,充分肯定了临安市的做法,认为临安市为全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劳动保障工作做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其实这些都源起于一位宗教界政协委员的提案。

  

弘法度生

可僧人被忽视的健康问题谁来过问?

  佛教以解脱生死、觉悟成佛、弘法度生为首要目标,为此,僧人严持戒律,精进修行,往往不在意或容易忽视健康问题。

  2009年初,在临安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常委、市佛教协会会长乾良提交了《关于给常住僧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医疗救助政策的提案》,呼吁政府关怀僧人这一特殊群体,让常住本市的僧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保手续。

  说起这个提案,还有一个引子。2008年夏天,一个从杭州来临安卧龙寺的居士意外摔伤,该居士在临安住院期间,卧龙寺住持乾良师傅前去探望,当时病房里还有一位病人是湖南籍来临务工人员。杭州这位居士有医疗保险,看病治疗有保障;可是这位湖南籍来临务工人员没有,他因为医药费昂贵,经过简单的治疗就早早出院了。这件事让乾良想起了自己寺院里的僧人们。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患上各种疾病,僧人也不例外,僧人一旦得大病,寺院根本无法承受巨额的医药费用。他就想:能不能让寺院的常住僧人也参加医疗保险呢?于是,他经过多次调研,在临安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以提案的形式,将自己的心愿和期盼表达了出来。

  

户籍问题

成为僧人享有医疗保障的主要障碍

  临安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之后,市政协领导高度关注乾良委员的提案,市政府领导将该提案交办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单位要认真调研,争取尽快拿出解决常住本市僧人社会保障问题的具体政策意见,统筹解决这一问题,在提案办理期间,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多次到提案承办单位督察提案办理进程。市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此项工作。

  解决僧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是近年来宗教界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之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到僧人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友善、促进社会协调、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认识到将僧人纳入社会保障系统,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保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体现。

  要做好常住本市僧人的社会保障工作,首要的就是摸清该市僧人群体的基本情况。临安市共有开放寺院5处,固定场所39个,佛教僧尼230多人,据调查,常住5年以上的僧尼82人中有53人有参加医保的意愿,却没有医疗保障。

  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僧人流动性很大,户籍问题是他们能否参加修行所在地医保的一个主要问题。多数僧人没有将户籍迁往修行地,有的虽将户籍迁出,但由于户籍管理上的问题,导致这部分人的参保问题难以解决。另外多数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经济状况较差,缺乏资金保障;我国对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没有统一的规定,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等等也是宗教教职人员难以参保的原因。

  

利合同均

僧人可享有平等的社会权益

  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与临安市佛教协会一起通过走访寺院,掌握了基本情况。带着这些情况,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到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走访,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在走访调研过程中,收集到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建议,这样几个部门达成共识,出台宗教教职人员参保政策也就水到渠成了。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政府办负责人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一起前后3次到提案人乾良委员处,听取意见建议。最后,确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适用范围,按照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并经政府部门备案的人员;二是操作原则,宗教团体作为一个单位参加社保,在尊重教义教规的基础上,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加社保;三是步骤顺序,先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再逐步创造条件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同时,考虑到常住僧人的稳定性和有参保意愿的僧人数量,拟定常住本地5年(包括)以上的僧人为参保对象。市政府领导研究后,于2009年11月9日印发临政发(2009)147号《临安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在该办法的第三章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其中一类参合对象为:“非本市户籍,在临安长居5年以上(包括5年)的僧人”。保费按照政策统一规定,每人每年个人缴纳80元,各级财政补贴140元。

  常住5年以上僧人可以参加医保!这是一个喜讯,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2009年,53名(僧49人,尼4人)在临安常住5年的僧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天目山禅源寺有5名僧人还集体参加了养老保险。提案人乾良委员说:“市政府出台了这项新政策,就好比给我们出家人吃上了定心丸,我们可以更安心地修行,更好地为社会做更多公益事业。”

  今年初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该文件的下发给我们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临安市对解决常住本市僧人参保问题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谱写社会和谐曲增添了一个动人的音符,也为今后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保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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