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基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运行机制的思考 |
2020年05月29日 10:40:35 星期五 |
“提案办理协商”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也是实现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重要形式。进入新时代,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基层政协如何在新时代树立人民政协新样子,在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不断广泛深入,是新时代提案工作实践中应深入探索的新问题、新课题。 一、新时代基层提案办理协商的新要求 进入新时代,全面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需要做到“四个突出”。 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基层政协承担着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要通过提案办理协商这一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把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到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各层级,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通过对具体提案的协商,突出政治引领,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中。 二要突出协商性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提案的提出、立案、交办、经办、 督办和反馈,都要进行协商,协商应贯穿于提案办理协商的各个环节。 三要突出搭建平台。汪洋主席指出,基层政协的主要任务是“搭台”,不断创设和丰富协商的形式和载体,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基层政协应立足提案工作各环节,在委员、群众、政府间,搭建更为经常、方便、有效的平台,分调动各协商主体参加协商的积极性。 四要突出双向发力。基层在提案征集过程中主动将党委政府对提案的落实情况作为新的协商议题进行讨论、反馈,从而使原有议题获得进一步深化,就某一问题的认识走向一致,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真正做到双向发力。 二、提案办理协商的机制运行的余杭实践 余杭政协积极探索和完善“提案办理协商”运行机制,经过多年实践,逐渐形成一套余杭特色的体制机制。 (一)提案选题阶段:运行知情明政机制 政情通报制度化。每年年中,余杭政府面向委员开展一次政情通报会引导委员围绕中心和热点,思考和提出提案。履职沟通日常化。通过委员钉钉群等移动平台,将政协机关工作情况实时上传,让委员们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以便对中心工作有更深的了解与体会。培训辅导常态化。每年编写《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委员早调研、早撰写。印发《提案工作资料手册》和《余杭历年政协优秀提案汇编》,为委员学习掌握提案基础知识和提高提案撰写水平提供帮助。 (二)提案立案阶段:运行协商立案机制 提案立案突出的特点是协商。协商立案必须聚焦党政中心。立案标准在于是否紧扣党政中心工作,反映民生实际。2019年立案330件提案中,围绕“三个全域”和新“五场硬仗”,涉及“三个全域”321件,涉及“新五场硬仗”14件,其中5件均有涉及。必经会议协商程序。大会期间,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协商并初审提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商请提案者予以完善。闭幕后,提案委召开二审立案会议进行复审,对内容基本相同的作并案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案。结果必须及时公开。将立案的提案导入提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对不予立案的提案,向提案者告知不予立案的原因并达成共识。 (三)交办阶段:运行党委政府政协三方共同交办机制 集中交办。密切与人大、政府的联系,及时集中交办提案。二次交办。区政协会同党委、政府建立完善提案二次交办制度,针对一些以此交办不够精准的提案,畅通二次交办的渠道。完善提案公开机制。通过余杭政协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公开政协提案内容及办理答复意见,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区领导挂帅。区政府负责人每年出席提案交办会,部署办理工作。区政府领导每年领办重点提案,协调办理有关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政府办在办理过程中及时通报办理进展,加大提案办理督查力度。 (四)提案办理阶段:运行沟通交流机制 承办单位运行沟通交流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提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升级余杭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完善了提案递交、审查、承办功能答复等功能,委员可以实时查询提案办理情况,并将重点提案督办、优秀提案推荐评选等工作,在网上公告,方便委员知情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拓展提案办理协商渠道。积极开展同类提案专题协商、特点提案现场协商、难点提案个别协商,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开展综合性提案办理协商。对委员反映问题集中、综合性强、牵涉面广的提案,综合运用集体视察等形式,组织提案者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商沟通,促进建议的采纳落实。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围绕当地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重点提案遴选工作,坚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有效做法,并结合重点提案督办开展同类提案办理视察活动。营造提案办理协商氛围。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提案,在当地党报上每周进行专版宣传。2019年共刊载15期104件提案。通过多种方式,扩大提案办理工作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提案办理协商的良好氛围,发挥基层民主协商最大的社会效益。 (五)提案督查阶段:运行跟踪反馈机制。 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每位政协领导领衔1个重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提案承办部门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2019年选择区发改局和公安分局两个承办单位,采取“听、看、议、评”的方式,在政协常委会上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促使提案办理承办单位增强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纳入综合考评。将政协提案办理纳入体制内各单位考评体系,对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发承办单位工作积极性。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促使一批协商建议得到采纳。如关停海联热电厂。通过委员在提案中多次呼吁,区政协将其列为2017年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多次与区政府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得到了区委书记高度肯定,区长表示将其列入当年工作安排。该厂于次年2月实现关停,为当地百姓争取到了蓝天白云。开展提案“回头看”。随机抽取上一年提案,重点对有承诺无举措,有时限但进展慢的答复意见,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提案办理实效。 三、机制运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刀刃向内,提案办理协商也要向自身亮剑。提案是政协委员的基本功。提案办理协商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检验,也是对政协委员履职成果的综合评判。不调研不提案。坚持提案质量优先,对未经调研、不接余杭地气、或是有违党政中心的坚决不予立案。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对委员的履职工作开展综合评估,敢于向自身亮剑,将提质增效贯穿于提案办理协商全过程中。 二、力求实效,提案交办要防止自问自答。鉴于委员的双重身份,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提案交办会出现尴尬。如,一份关于加强对文物保护重视的提案。交办时根据职责分工,由当时主管文物工作的区文广新局主办。在协商中,发现该提案人就是该局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局长。提案者的初衷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力度,理应由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承办。因此提案交办协商,不仅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商,更要加强同提案人的协商,了解提案人的真实意图,力求提案办理协商实效。 三、目光长远,提案办理评价切勿只顾眼前。提案办理评价要以建议落实、或是解释清楚,使得提案人满意为基础。但是也应看到,不少提案对余杭发展深谋远虑。因此提案办理评价不能只看办理当年的落实情况。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有个建议在临平开挖东湖的提案。今年南苑街道的东湖公园开门迎客,成为城区群众重要的公共休闲场所。从提案到现实,近20年之久。针对此类提案,应创设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如对办件进行难易程度赋分、增设部门办理态度等评价构成,力求全面、科学地评价提案办理协商成效。 |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政协 作者: 编辑: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