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1日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简称MCN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经查,广东惠州一MCN机构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偷逃税问题日益凸显。相较于传统行业,网络直播行业在盈利模式和交易方式上更为复杂,给税收监管增加了难度。一些主播利令智昏,虽收入节节攀升,却依然铤而走险,试图通过隐匿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偷逃税款,对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从严处罚。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释放了维护税法刚性的强烈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案件曝光了网络主播偷漏税背后的“幕后黑手”——MCN机构。作为网络直播行业重要中间环节,MCN机构本应发挥积极桥梁作用,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一些机构却在背后干着不法勾当,帮主播偷逃税“打掩护”,钻政策空子套补贴,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这些MCN机构的作案手段隐蔽而专业,给税收监管带来不小挑战。在上述案件中,该MCN机构将主播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通过外省空壳公司流转资金,达到偷逃个人所得税目的;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减少自身应缴纳的增值税等税费;此外,还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如此弯弯绕、壳套壳,俨然已形成一条复杂隐蔽的偷逃税产业链。
斩断偷逃税的幕后黑手,势在必行。除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之外,也当创新监管思路和打法。比如更好适应数字化转型升级,以多种技术手段围堵所有偷逃税的“门路”。本案中,税务部门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专案组,通过分析直播数据、资金结算数据,成功揭开了偷逃税的真相。事实证明,在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下,在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自作聪明式的偷税逃税必将无所遁形。
法律面前,没有侥幸。无论线上线下,都不存在税收的灰色地带。对广大网络主播和MCN机构来说,享受着网络经济带来的红利时,也当多一点对法律和规则的敬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好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还在税收问题上偷奸耍滑、心存侥幸,下播、停播是迟早的事。主动向透明化、合规化转型,路子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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