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又发惨剧!路虎连撞多车一人死亡 画面恐怖
2016年04月08日 09:11:35 星期五

 4月6日深夜11点左右,多名网友报料:

湖滨花园北门刚刚发生豪车冲撞事故!给老板开车的司机撞死了一名保安。

银色路虎是肇事车,当时路虎撞了保安,又撞了小区门口的几个车,轮胎都没了。

西门花坛被撞破,一直冲出去撞死了保安,再撞到我们的车,我的车又撞到了前面的车,连环撞。

后来司机被带走了,我们也是交警大队打电话说我们的车出大事故了,才出去看的。

画面非常恐怖。

昨天下午,据萧山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

4月6日22时48分许,驾驶员陈某驾驶越野车从地下车库上来后发生事故。小区保安刘某被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驾驶员陈某不是车主,不涉及酒驾,目前已被交警部门控制。

请大家注意这句话:「驾驶员陈某不是车主」,这与前些天在瓜沥发生的车祸有些类似,在那场车祸中,肇事司机也不是车主。

于是不少网友都有疑问了:借车给肇事司机的车主要不要担责?

简单来说: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况,要看车主和肇事司机之间是否是雇佣关系,或者车主是否有过错。

大概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法律上很明确,如果车辆是正常借用,借用人经过被借用人同意,借用人也有正常的驾驶资格,那么由借用人也就是肇事者自己承担事故后果。车主没有过错,所以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租用,情况也类似。

第二:如果真的像报料网友所说,肇事者是专职司机,那么,这一行为就转换成职务行为。因职务行为而肇事,受害人可以同时向肇事司机和所在单位提出索赔请求,车辆所在单位要承担共同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第三:还有一种可能,即并非职务行为,而是肇事者未经公司许可公车私用。若是如此,说明肇事者所在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提醒经常出借车辆给亲友使用的车主:如果自己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刹车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指标等,那么借用人发生事故时,车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来源:西湖之声 作者: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