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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8部门出台《意见》 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19   杭州日报

4月16日,杭州市妇女联合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联合举办了杭州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会上通报了杭州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涉及家庭暴力、女职工劳动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景腾介绍,近3年来,杭州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19件,签发102件,签发率连续3年保持在80%以上。

然而,杭州市妇联的统计显示,不少求助咨询的受害者对如何使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等并不是很了解。实际上,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就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简单来说,谈恋爱、婚姻存续期间被暴力对待,分手、离婚后被反复纠缠,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且妇联和相关部门也会积极给予帮助。”杭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叶霞芳说。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由杭州市妇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8个部门共同制定出台的杭州市《关于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结合杭州实际,建立健全了快速法律援助机制,提升保护令签发成功率。同时以家事‘共享法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从妇联协助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制发和执行,推动多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邵景腾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盛浙 记者 王艳颖 实习生 陈姿桦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