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周忠诚同志
辞去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周忠诚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吴忠云同志
辞去秘书长、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吴忠云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郭青岭同志
辞去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郭青岭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陈丽等同志
辞去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陈丽(女)、范文涛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丁银华等同志
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丁银华、朱建华、严建武、应如萍(女)、高扬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因工作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于蕾等同志为
区十二届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增补下列21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蕾(女)、田为、汤江波、李振廷、吴建中、张帆、张玲(女)、陈康、陈海江、邵文鸿(女)、周海军、钱奇、钱俊、唐桥(女)、黄璐、黄美芳(女)、曹林、曹忠华、虞万骏、褚国敏(女)、戴岳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建中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区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吴建中同志为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庆芳同志为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邵文鸿同志为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高立忠同志为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忠云同志的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费跃建同志的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青岭同志的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晓琦同志的政协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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