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妇联创建于1949年10月,是杭州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多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妇联坚持以促进男女平等为己任,致力于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培育“四有”、“四自”新女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三项主体活动,以“姐妹帮扶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女性素质工程”、 “农村妇女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程”等载体为抓手,激励城乡广大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实现自身的更大发展。
多年来,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双学双比”及“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浙江省“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妇女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杭州市妇联将一如既往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是关键、维权是重点、服务是根本”的工作方针,深化“姐妹帮扶工程”、“农村妇女素质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程”,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维权行动”,构建“和谐家庭”,以“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要求,推动妇女事业的新发展,为杭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指示和决定精神,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三)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妇联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 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学会、协会的工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大团结;负责与团体会员的联系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七)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杭州市妇联领导班子及内部机构
杭州市妇联机关设6个职能部、室,分别是:办公室、城乡工作部、组宣部、权益部、儿童部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经市编办核准,增挂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与权益部合署办公。
直属2个事业单位:杭州市实验幼儿园、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
市妇联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84号2号楼2楼;邮编:310006;联系电话:85151251;维权咨询电话:12338—1 。
市妇联领导班子:党组书记、主席魏颖,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姚萍,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红丹,党组成员、副主席邬秀君,党组成员、组宣部部长陈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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