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全社会协作机制
民盟界别 朱智慧
在数字治理的发展过程中,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无法单独依靠某个部门、某项制度完成。建议健全我市个人信息保护的全社会协作机制,建立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关键型企业的协作配合体系,强化信息交流、统一协调、相互合作,在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公开等各个信息处理环节,发挥相应的职能和作用,从源头和传播渠道等多方面切断各社会主体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可能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围追堵截”,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政协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