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学研基地每年给予最高350万元资助;科技成果在西湖区内转化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区校、科研院所联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随着区校合作模式的不断创新,西湖区高校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更好适应形势变化,近日,西湖区制定了《西湖区深化高校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完善修订原有政策内容,提供强有力的奖励补助,预计补贴金额达到1600万元,为西湖区提升高校经济发展质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夯实基础。
新政策聚焦哪些方面?享受哪些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起来看一下。
鼓励合作 共建高校经济载体
如何做精高校经济载体,进一步提升高校经济辨识度?《措施》鼓励更多社会资源参与高校经济载体建设,适当降低各类创新载体能够接受补助的面积门槛。
按照政策,利用高校、科研院所闲置土地(楼宇),或利用社会资源且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的各类创新载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经备案,给予建设主体按项目实际投入(含建设、装修等)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每家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
根据载体运营情况和绩效考核进行分类评定,被分别认定为A类、B类、C类、D类和E类的载体,给予运营主体按1元/平方米/天,三年每年最高1000平方米的场地租金支持;同时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运营补助。
支持建设区级新型产学研基地
重点发展“一链一院一基地”,建设新型产学研基地,集中支持、重点打造“一个产业链+一个二级学院+一个转化基地”模式,发挥高校二级学院在学科、科研领域的带领作用,围绕创新链构建产业链,共建一批科研引领、产业特色明显、集聚度高、服务专业化的科创基地,积极赋能西湖区经济发展。
《措施》新增条款:支持建设区级新型产学研基地,并提供强有力的政策补贴。
《措施》鼓励与高校院系合作,建设新型产学研基地。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基地,给予研发场地、入驻企业一定的房租补助,并根据基地实际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奖励,每个基地五年内每年给予最高350万元资助。其中,扶持对象为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校直属二级学院与西湖区各镇街(平台)、国企合作的基地。
鼓励校(院)企开展联合创新
为鼓励校企合作,提升区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措施》新增条款:鼓励校(院)企开展联合创新,鼓励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等,经省级、市级备案的联合实验室、创新联合体,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科技成果在西湖区内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高校经济的重要一环,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在此次政策修订中,对科技成果转化内容进行了优化。
《措施》鼓励辖区高校、科研院所、非企业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输出技术成果,在应用技术交易平台实现的技术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按其年度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新增部分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区内企业应用技术交易平台承接高校、科研院所、非企业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成果,经核定按照当年度技术交易合同(关联交易除外)实付资金的20%,单个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鼓励高校经济项目产业化发展
如何扶持初创型高校经济项目发展壮大?《措施》新增条款 :鼓励高校经济项目产业化发展,对在经备案的载体中孵化成功的高校经济优质项目实现产业化,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给予首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房租补助;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给予三年分别50%的房租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举办高端创新创业活动
另外,《措施》对高端创新创业活动进行扶持资助。对区校、科研院所联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经认定,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资助。
政策补贴对象以及注意事项
政策补贴对象:享受政策的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必须在西湖区内。
注意事项:享受政策的企业,区内政策优惠扶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标准在低等次已作资助的(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可补足差额部分;区财政补助后,企业又获得市级以上(含)补助的,区财政补助资金视作已经配套,市级以上(含)补助资金纳入本意见补助总额。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以调整为准。单个企业的支持总额以企业上年度区地方经济贡献为限。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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