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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如何管理 杭州今起实施新规
发布时间:2026-07-01   每日商报

避免重复开挖道路 促进管线“应入廊尽入廊”

每日商报讯 新修订《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日(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维护、管线保护、智慧化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46条,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因地下管线建设或者维修施工开挖道路,给交通出行带来很多困扰。为此,《条例》规定,建设、城管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地下管线修缮计划,通过统筹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重复开挖道路。《条例》还提出推动综合管廊科学有序发展,对城市新区和城市建成区的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提出要求,促进管线“应入廊尽入廊”,这也会减少因管线建设、维修开挖道路的现象。

以往,杭州更侧重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现象。此次修订,将以专章强化地下管线运营维护。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义务,健全地下管线故障和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报告等制度,落实各方责任。规范管线档案管理,因抢修、迁移、改建、废弃等行为造成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变化的,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测量和资料报送,解决实践中管线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条例》还进一步加强对既有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如,完善抢修责任,规定发生管线破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安全处置措施,向建设单位、管线产权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现场抢修工作;对危及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妨碍城市地下管线正常使用的六种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推动智慧化管理方面,《条例》将推进数据共享,规定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数据规范,为数据共享创造条件;推进数据归集,规定管线产权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管线数据,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鼓励数据应用,鼓励有关主管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依托数据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场景,加强数据应用,推动地下管线管理智慧化转型,以及通过智慧化手段实现对城市地下管线运行的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及时处置。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孙炼栋 记者 黄家欢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