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效能促进中心
杭州日报讯 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效能关乎事业成败。习近平同志历来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部署并推动了这项重要工作,明确指出“良好的作风是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反映机关效能建设成效的一面镜子”。20多年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同志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一以贯之大抓机关效能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以机关效能保障作风建设的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高质量发展是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方向。习近平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求客观规律之真,务执政为民之实》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抓落实的有效载体。只有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上,必须始终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始终聚焦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机关效能提升最终要落脚在政策执行的效率、公共服务的质量、群众诉求的回应上。这就要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唯有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把各项决策部署一步一个脚印、一件一件落到实处,机关效能建设才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群众满意度是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机关作为服务人民的机构,其效能水平直接体现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宗旨意识、根治脱离群众倾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优良作风的本质,在于深厚的为民情怀与强烈的服务意识,它驱动机关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效能提升内化为回应民生诉求、优化公共服务的自觉行动,确保效能建设的成果最终惠及于民,实现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标尺,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等,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整改事项公示等制度,将群众评价作为优化作风、提升效能的重要手段,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根基。
规范权力运行是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底线。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指出:“规范行为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为依据,才能实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规范权力运行的本质在于将权力严格限定于法治轨道之上,通过刚性约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治作风顽疾、提升治理效能,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通过作风和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手段,有利于形成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和监督防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减少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因此,机关效能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一项综合性措施。只有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才能有效遏制“四风”和腐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最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满意,筑牢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坚实堤坝。
(执笔人:吴铱达,浙江省机关效能促进中心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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