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03-12-22 张少华 |
“可发一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在开庭审判时,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政协转送的《我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旁听制度亟待建立》信息上的重要批示。此信息由杭州市政协上报,被全国政协采用并转送给最高人民法院。 10月中旬,杭州市下城区政协就“如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组织了一次委员约谈会。在约谈中,一些参加过法院案件审判旁听的委员谈到,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法院可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案件旁听,并形成规范的制度。办公室分管信息的同志从这一句简简单单的话中,敏锐地捕捉到了信息,迅即与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处联系,就如何设立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旁听制度、如何操作、如何规范等深入采访、研讨。下城区政协领导非常重视这一情况,由一位副主席主持,专门邀请法律界委员、法院审判人员共同研究探讨,收集了不少好的想法和意见。此后,下城区政协办公室、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处共同编辑整理出有六个方面详细建议的信息稿件。10月20日,杭州市政协将此信息上报全国政协信息局。全国政协采纳编辑后,于22日转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在23日对此信息作了批示。24日,肖扬院长又作重要批示,要求认真采纳建议,下发文件,并督促落实。 为落实肖扬院长的批示,最高人民法院曹副院长再次批示,要求《法制日报》和《人民法院报》专派记者前去杭州采访反映信息的政协委员。11月18日,两位记者专程从北京赶赴杭州,就各级法院“如何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制度”采访了两位委员。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专门发文,要求各地人民法院实行旁听制度。为使此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办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单位组织人员分赴全国有关法院,就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开展调研,收集新的情况和经验,并及时刊发系列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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