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杭州各个老小区颇不平静。
4月11日,省建设厅等部门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最近业主群里热议的都是它,活跃度空前。”我们采访了杭州上城、拱墅、西湖区等10多个老小区的业主。在松木场社区,有业主呼吁业委会牵头推进原拆原建事宜;木庵小区有业主自发打印了原拆原建民意调查表开始分发;翠苑北二区更是已经把小区多数居民签字同意的自主更新申请,发送给了街道……
昨天,一则“最新消息”在网上传开了:“闸弄口新村涉及5000多户居民的原拆原建申请,已被驳回。”
这是真的吗?
闸弄口新村的申请已被驳回?
街道否认:还在前期摸排阶段
我们为此向闸弄口街道核实,相关人员回复,目前关于闸弄口新村的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仍处于前期民意调查阶段。除了做前期摸底,牵头业主与街道、社区还在积极联系一些之前未能联系上的业主征求意见。就目前调查结果来看,除了有支持的业主,也有反对的声音,比如:不愿缴纳相关费用、老年业主不愿搬等。
对于“申请被驳回”的传言,街道方面表示,民意调研虽然已经启动,但这属于前期摸排阶段,并不意味着自主更新一事已经铁板钉钉。民意调研的结果仅仅是提供决策依据,闸弄口新村要不要拆、何时拆、以什么方式拆,目前没有任何答案。
翠苑北二区已有3/4左右的业主签字同意自主更新。翠苑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收到翠苑北二区北区4-7幢自主更新申请后,街道很重视。
“居民有自主更新的意愿,我们很乐意看到,也愿意提供一些帮助,接下来我们将与规资、住建等主管部门保持沟通。不过,由于指导意见刚出台,并且要到5月1日才正式施行,各地细则可能还要再等等。此外,小区的条件是否满足自主更新的规划要求,还需要做专业论证。小区自主更新必须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认可并出资建设,业主方面还需要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
市中心“45岁”老小区
是否符合“原拆原建”的条件?
橙友程先生给我们留言,并附上了自家小区的“原拆原建”申请报告以及民意调查签名表、小区房屋展示表等。
“我们老早就有这个想法了,邻居们支持度也很高。”程先生所在的小区是环城北路六弄小区,建于1979年,房龄已有45年。小区共5幢居民楼,230余户。
今年2月中下旬,环城北路六弄小区不少业主接到社区电话,说要对小区进行旧改。但程先生觉得这治标不治本。他说,小区的楼房,由于年代久远,条件所限,在设计、施工和布局方面,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还有安全隐患。比如各类电线绕楼布设,乱如蛛网;消防通道不畅,没有消防栓等设施;由于楼房陈旧,有的家庭还出现了墙体、地板开裂等“硬伤”。仅靠一般的修补性旧改,是做不到,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像我们这样的老小区符合‘原拆原建’要求吗?”程先生说,他和邻居们希望尽快通过“原拆原建”,彻底解决后顾之忧,“杭州样本‘浙工新村’有13幢楼;闸弄口新村有5000多户在征集意见;我们小区的体量小很多,意见统计更方便,会优先安排吗?”
什么是自主更新?
按浙江省住建厅的思路,就是通过政府引导、业主出资,实施老旧小区危旧住宅的整体拆除重建。同时要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片区)的养老、托育、停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和品质,并且要坚持去房地产化。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障安全、优化流程,自愿申报、试点先行”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在综合考虑各地群众意愿、工作基础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试点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申报,经设区市政府审核把关,省建设厅组织复核后,经省政府同意并公布试点名单。
哪些小区可以试点自主更新?
根据《指导意见》,试点对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拆改结合型住宅小区,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所谓的拆改结合型住宅,适用于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房屋质量总体较差,且部分依法被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的;
2.以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的非成套住宅(含筒子楼)为主的;
3.存在地质灾害等其他安全隐患的。
自主更新能否改变小区容积率?
新房产证上能否变更建筑面积?
《指导意见》公布后,我们收到了很多留言,尤其是老旧小区的业主们,发来了不少疑问。
比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能否改变容积率?新房产证上能否变更建筑面积?老人的房子自主更新后,新房产证能否变更为儿孙的名字?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时,能不能多造一些房子,将其售卖,房款补贴给原住民?
我们整理了出现率较高的问题,咨询了多位房产律师。律师们均表示:目前《指导意见》细则还未发布,在法律上的根据和参照非常少,无法系统性解答。但法律界都很关切“自主更新”这一政策走向,并期待在法律方面也随之跟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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