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日前,市政协机关党组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创建措施、活动要求等方面规范了文明机关创建的工作。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市政协建立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建”工作情况,机关每年总结和讲评一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动员、有氛围地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建立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台帐,积累创建活动资料,确保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率、群众认可率达到90%以上。
在“创建”工作中,市政协机关党组明确了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干部素质、优化服务环境、规范职业道德和促进党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要求。并以建立学习型政协机关积分制为抓手,深化学习型政协机关创建活动,树立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为委员服务,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意识,倡导真情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之风,努力为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机关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使机关党员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政协机关党组把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争创满意处(室)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创建经验;与保持和发扬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抓好整改措施、长效机制的落实;与开展学习型机关积分制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重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重在提高服务水平,重在提高办事效率;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八荣八耻”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的共同行为规范。(郑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