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召开第二季度委员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0-10-26   
7月12日,市政协副主席俞国庆、陈振濂主持召开第二季度委员约谈会,就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和委员们进行了探讨。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宋传水参加了会议。
委员们认为,我市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经济快速发展,政务环境、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七难”问题有所缓解,尤其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更是扎实有序地进行,“和谐杭州”这一概念深入人心。同时,委员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切身感悟,针对目前在建设和谐杭州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委员们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应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一座和谐之城应坚持长效管理,体现长治久安。政府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建议市政府在处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上(如上访等),应讲究方式方法,以法律为底线,原则问题不能妥协,否则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一些政府部门的特权意识和部门利益也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一个方面,建议政府从自身做起,取消非公务情况下的特权,部门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体现平等与和谐。
委员们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在环境、市民行为和公众服务上还有不和谐因素。如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的“脏、乱、差”问题仍不见明显改观,市民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代表城市形象和窗口的出租车司机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一座城市的形象,应采取教育和利益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疏导,切实解决一些顽症(如拒载、五点半打车难等)。应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市民讲坛等平台,加强教育引导,增强他们对杭州这座城市的亲切感。
企业分配不公和退休人员待遇不公也是构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由于普通企业享受不到市政府的优惠购房政策,致使企业难以留住人才。对于企业教师问题,在和社会教师同等待遇后,其费用仍由企业支付,这对一些效益不太好的企业增加了压力,不利于企业发展。
在一些公益事业上,建议市政府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些不花钱、少花钱的事。这样,在减少管理成本的同时,可以凝聚人心,增强社会对一些问题的认同感、归属感。面对社会老龄化,政府应鼓励建一些社会福利院,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
此外,委员们认为,萧山、余杭两区在有关政策层面上应尽快融入大杭州,不能遇到具体问题就呈现“两张皮”现象。 (倪素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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