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提案
2012年09月25日 13:53:37 星期二

  1997年至2012年的15年中,我担任了七届、八届、九届市政协委员。期间,经调查研究写过不少提案和建议,有的也曾被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或改进工作,但有两则提案是我久久难以忘却的。

  其一,关于杭州大剧院选址。

  2000年春天来得早,市政协七届四次全会在春节前召开。会间,许多委员对杭州要建造大剧院交口称赞,但对选址在凤起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又意见纷纷。当时,我也有不同意见,我认为标志性建筑都和标志性的地理位置相关,这样,既能体现城市风貌,又能表现其建筑物的特色(标志性)。譬如:首都大剧院选址在人民大会堂东侧,面对着东方第一街——长安大街,与天安门、大会堂、纪念碑、历史博物馆交相辉映,象征着中国首都的形象。上海大剧院建造在人民广场,市政府的西侧,上海历史博物馆的对面,宽敞通明,体现出浓郁的都市文化气息和民众的相融性。如果悉尼歌剧院不建造在海边,香港会展中心不选址在维多利亚港旁,其建筑风格肯定得不到充分体现,难以想象她们的独有风韵。而杭州大剧院选址在凤起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除了交通难以处理和朝向不理想外(朝西北),还有两大局限:一是周边环境不佳,该址原为都锦生丝织厂,南面是一片民居,东侧为厂房,如大剧院建在其中,体现不出应有的魅力和效果;二是通透性差,视觉效果更不好。由东向西看不到全貌,因隔着环城西路,难以联系美丽的西湖,由北向南看都是密集的住宅,由南向北根本没有通道。为此我以《标志性的建筑应选在标志性的位置》为题,撰写了一份提案,提出杭州大剧院是全市的重大项目,是跨世纪的经典之作,要重新选址,并根据杭州的城市发展方向,提供了三处通达性、标志性较为理想的备选意见。市政协当即以专报形式报送市委书记和市长。很快,市委领导有了明确的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委员建议,抓紧研究,提出调整选址意见。并一定要在2004年第七届全国艺术节前建成使用。最终,大剧院矗立在滔滔的钱塘江畔——新兴的钱江新城,并以一轮弯月映之江的秀美形象如期接待了“七艺节”。我的这一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并多次成为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参政议政的范例。

  其二,关于地名文化。

  2000年前后,杭州钱江三桥(后改为西兴大桥)、西湖大道等基础设施逐步建成,但地名很不规范。举钱塘江上的桥梁为例,它不以河流的走向和城市布局命名,而是以建桥的时间先后为序命名,出现了一桥二桥之间有三桥,一桥三桥之间有四桥,前后颠倒,上下紊乱,指向不明,特别给外地人带来极大不便。因此,我在七届四次全会上提出“规范路名、桥名、地名的建议”,希望地名管理部门,对道路桥梁命名要科学化、系列化、规范化,并撰文《何时不再序号称》。

  2003年初市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我又提出了《关于规范路名的一点建议》。理由是随着城市扩大,城区外延,出现了“一路多名”(天成路,文晖路,文三路实为一条路。艮山路、环城北路、天目山路其实是一路贯穿东西),“街路道混杂”(庆春街、庆春路、之江大道)等等问题。建议依照杭州历史的地名命名方法,恢复“南北为路”(建国路、中山路、延龄路、武林路、湖墅路)“东西为街”(庆春街、解放街、平海街、河坊街、文一街、文二街)的传统很有必要,既有利于文化传承,又便于确认方位。

  2008年2月九届二次全会召开前,我针对八年多的几次建议,尽管有关部门回复都说“意见很好”,“街路方位识别体系是一笔珍贵遗产”,但实际上无动于衷的情况,撰写了《三提地名管理“南北为路,东西为街”的建议》,不仅对文革前的基本命名规律要恢复使用,列举了古城太原的道路命名就是南北为路,东西为街,沈阳是南北为街,东西为路的实例。而且还以上海市的道路桥梁命名方式为例,省名为南北向道路居多(山东路、河南路、四川路、西藏路)市名为东西向道路居多(南京路、北京路、汉口路、淮海路)。黄浦江上的桥名,当地地名规划拟定,以“浦”为主,徐浦、杨浦、南浦、卢浦、奉浦,既有方位性又有地名传承性。希望有关部门传承地名文化,尽快恢复命名方式。令人遗憾的是十二年过去了,地名依旧,紊乱依旧,老百姓的埋怨依旧。

  两则提案使我难以忘却的缘由,不是因为一件办成,一件未成,况且政协委员的建议也仅仅是一家之言,哪有非随我意之理?但带给我的思考是:

  搞项目是硬件建设,搞管理是软件文化,在加强建设,加快发展的形势下,重视前者的多,关心后者的少,前者容易出政绩,后者难以出成效。

  大剧院和地名都是文化建设,可以说,前者是有形的,后者是无形的。有形的任务市长批示,下面行动得快很有成就感、具体感;无形的任务市长也有批示,但检查督办就会欠缺一些。

  有人说政协委员一无权,二无钱,“不提白不提”“提了也白提”,也有政协领导告诉我“白提还得提”……。

  那我是否该旧话重提呢!

来源: 作者: 编辑: